企業社會責任的迷思
文:Aha社會創新學院
編按:本文是「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創刊10年來被大學課堂上使用最多的10篇文章之一,原文標題為「The Myth of CSR」。作者是Deborah Doane,畢業於倫敦政治經濟學院,世界發展運動前董事,並曾任公平貿易基金會委托人、世界自然基金會WWF消費可持續項目主管等。目前定居在班加羅爾,是一名作家和顧問。本文由「Aha社會創新學院」組織翻譯並做註釋。
英文原文:The Myth of CSR
我們往往假設企業可以在保證經濟效益的同時又積極做善事,但問題在於市場並不是這麼運作的。
近年來,企業社會責任(以下簡稱CSR)運動已經從美體小鋪(Body Shop)(註一)、本傑瑞(Ben& Jerry’s)(註二)等少數幾家公司所熱心的一項邊緣活動,發展成了耐克、麥當勞等傳統的企業領頭羊明顯會優先考慮的事項。從葛蘭素史克(GlaxoSmithKline)(註三)向非洲捐獻抗逆病毒藥物,到惠普的企業志願者服務項目,再到星巴克大批量採購公平貿易咖啡(Fair Trade coffee)(註四),有關企業良好行為的媒體報道現在司空見慣。事實上,企業社會責任(CSR)被不斷放大,以至於今年早些時候,《經濟學人》甚至專門用了一期內容對它作出譴責(註五)。
一些人簡單地認為CSR是慈善的一種不同叫法。其實不然,這個詞可以被廣泛地定義為:企業在規章之外做出各種努力,以平衡利益相關者的需要和自身的營利需求。盡管在二十世紀70年代的社會審計運動(註六)中,我們就可以找到它的蹤影,但直到最近,現代CSR才獲得較大勢頭,足以讓《經濟學人》作出一次尖銳反駁。雖然在美國和歐洲,CSR的推動力略有不同,但某些重大事件,如1996年殼牌公司(Shell)布蘭特史帕爾鑽井平台沉入北海(註七)以及耐克等公司被指控使用「血汗工廠勞動力」,都引發了公眾對於公司運作體制的抗議,相應的,也激起了大公司對這類抗議的首輪重要回應。
娜奧米·克萊恩(Naomi Klein)的名作《顛覆品牌全球統治》(No Logo)(註八),表達了一代人的心聲:盡管他們在繼1999年西雅圖反全球化暴亂(註九)後,成功組織了攻擊企業力量的活動,但是大公司已經掌控世界,對人類和環境構成了危害。
在這場戰鬥中,企業並沒有逃避,而是打著企業社會責任的幌子,讓它來充當資本主義的友善面孔;而那場本來意在突顯企業的力量所帶來的問題的社會運動,在一定程度上對CSR的出現起到了助推作用。在各政府中,市場經濟占支配地位成了政治口號,因此他們基本不願規制企業行為。非政府組織看穿了這一點,他們意識到,也許和敵人合作可以讓他們獲得更大的動力:(註十)利用市場機制,通過消費者力量讓他們看到我們能帶來立即明顯變化的可能性。
因此,處理供應鏈中社會標准問題的機構蓬勃發展,如美國的公平標簽協會(Fair Label Association)、英國的道德貿易組織(Ethical Trading Initiative)。聯合國與商界合作,建立了自己的全球契約(Global Compact)(註十一),其中包含九條與人權、環境相關的原則,這項契約被贊頌為未來的道德路線圖。盡管社會責任型投資(註十二)在一些圈子已流行多年,但最終,主流投資界仍然更青睞CSR:1999年,道瓊斯公司設立了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the 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Indexes),緊接著,富時社會責任指數(FTSE4Good)誕生了。所有這些行動都基於這樣一個觀念:公司在「做得好」的同時,也能夠「做好事」,他們既可以拯救世界,又可以賺取豐厚的利潤。
CSR的空前發展,可能讓一些人對市場機制引發社會和環境變化的力量感到樂觀。但是,市場經常會失靈(註十三),尤其是在涉及公共產品時。因此,我們必須注意,CSR活動也受到市場限制因素的影響,即受制於那些最初導致這場運動的因素。

讓市場奏效?

表面看來,市場的確是一股強大的力量,它推動了企業行為的一些重大變化。現在,多數大公司除了常規的年度財務報告,還會主動發布一份社會與環境報告;與此同時,每年投入到社會責任型投資中的大量資金以幾何級數增長。一些和社會掛鉤的品牌,例如公平貿易(Fair Trade),正在飛速發展。根據合作社銀行(Co-operative Bank)的一份報告,2004年,英國的道德消費主義價值約250億美元。
《經濟學人》上的文章指出,一家公司應該做的唯一一件對社會負責的事就是掙錢,因此,即便站在最樂觀的角度來看,采用企業社會責任計劃也是一種誤導。不過,現在有一些誘人的商業刺激因素,把公司推進或拉進了CSR的浪潮。例如,受到抵制威脅或因面臨訴訟而引起高度關注的公司,可能會把CSR當作一種策略,來向公眾展示他們更友好的一面。上世紀九十年代遭遇抵制的耐克和因肥胖問題惹上官司的麥當勞,就是這樣的例子。
CSR計劃一旦確立,有可能引起一些公司的內部基本操作發生變化。就提高發展中國家工廠的勞動力待遇標准而言,現在很多人都把耐克視為全球引領者,並且耐克在透明度方面也是領頭羊。面對一起針對其「血汗工廠」勞工的訴訟,耐克選擇直面指責,並於今年在公司網站上發布了一份其工廠的完整清單及他們的社會審計報告。耐克並不是孤軍奮戰,其他許多品牌也形成了他們應對激進分子的獨有戰略,並獲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
但是,誰也不能提出合理的理由證明:這種類型的改變如果不斷累積,會使資本主義制度本身發生整體性的變化,而且,在短時間內,這似乎也不可能發生。

市場失靈

CSR這一概念簡化了原本較為復雜的一些觀點,同時,它不認為企業終究要在財務盈余與良好的道德結果間有所取舍。若是真的做出選擇,盈利必然重於道義。
CSR策略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有效,但極易受市場失靈的影響,其中包括:信息不對稱,外部效應(註十四),以及搭便車問題(註十五)。最重要的是,在公司良好業績與社會良好效應之間,總體來說常存在著一道鴻溝。個中原因我將通過四個關於CSR的迷思加以闡釋。

迷思一:市場既可收獲短期財政收益也可實現長期社會效益

在CSR中存有一個既定假設,即商業成果與社會目標多少能達成一致。此假定背後的邏輯鮮有人指明,但順著資本主義自由市場的另一假定便有跡可循,即:人們都是主動地追求個人利益最大化的,是市場的理性參與者。既然財源廣進、社會穩定以及環境裨益對人們都有利,那麼個人終將以合乎金錢利益以及社會責任的方式進行投資、消費、創建公司。換句話說,市場總能自我平衡。
但是實際經驗表明,市場極少依此運轉。事實上,要證明諸如保護自然、培訓員工或是自發捐助當地社區團體的行為的確能夠幫助公司提升盈虧底線,這絕非易事。但是,也有一些將商業驅動與社會目標達成一致的成功案例,比如思科網絡技術學院,它致力於發展未來的勞動力儲備,但是在推進公益事業中只略盡薄力。
不管怎樣,此類投資要在兩到四年內取得盈利——也就是在股票市場裡上市公司所要求的獲得回報的時長,是基本沒有可能。我們都知道,一旦公司發出 「盈利警告」,股價將在市場上縮水,其結果是導致在環境及社會等公益事業上的投資成了奢侈。而且,在公司的艱難時刻,CSR就會被擺在了置之不顧的砧板上。
此間我們也目睹了一些公司的慘敗,雖然它們投資了如健康與安全體系這類可能產生長期效益的項目。例如,2004年因在阿拉斯加造成了健康與安全危害,英國石油公司為此奉上史上最高142萬美元的罰款,而公司總經理John Browne勛爵被視為CSR的主要倡導者,該公司也憑著相關項目斬獲多項榮譽。
同時,沃爾瑪也因為員工待遇差可能遭到集體訴訟。不過,作為世界上規模最大、最成功的公司之一,沃爾瑪也因此壓低了成本、價格,得到投資者的獎賞。可以坦誠地說,市場追捧沃爾瑪。反觀好又多,沃爾瑪的競爭對手,卻因為替雇員的健康保險及其他保障買單而受到股東的壓力,被要求削減此類福利,以更強的競爭力對抗沃爾瑪(註十六)。股票市場的短期回饋要求導致CSR難以實現。當公司機器被股東利益主導,商業成果可能更難與公益事業取得一致。正如Marjorie Kelly在《資本的神聖權利》(The Divine Right of Capital)中所述:「將股東與投資者混為一談不甚妥帖,他們實為壓榨者」。

迷思二:道德消費者促使改變

盡管已存在一個小型市場,正在積極回報道德商業(註十七),但對大多數消費者來說,道德是一個相對意義上的東西。事實上,多數調查顯示,消費者關注更多的是如價格,味道,保質期這類的東西,而非道德標准。沃爾瑪的成功正好說明了這一點。
在英國,良知消費數據顯示,盡管大多數消費者關心環境和社會問題——其中有83%的消費者打算進行道德感消費,但是只有18%的消費者偶爾進行道德感消費,至於那些能夠堅持道德和綠色消費的消費者,則更是少於5%。在美國,從1990年開始,Roper ASW一直對道德感消費做了追蹤記錄,並將消費者分成五種「綠色類型」:忠實行動家,鈔票支持型,認知關懷型,抱怨牢騷型,鴕鳥心態型。忠實行動型消費者是綠色程度最高的消費者,最有可能踐行自己的環保諾言,約占人口的9%。約占人口33%的鴕鳥心態型消費者最少參與到環保行動,他們不相信像購買綠色產品或循環使用這些個人行為能產生積極影響。
《綠色消費者指南》的合著者Joel Makower從20世紀90年代早期開始就對道德消費主義數據追根溯源。他指出,盡管言論有些誇大其詞,但根據Roper ASW數據證明,這些年以來,道德消費者的行為幾乎沒有什麼變化。事實表明,綠色意識和綠色消費之間的差距很大。
比如耗油大的運動型汽車,盡管燃油價格一路飛漲,但消費者依然鐘愛這一款汽車,2004年的銷售量增長8%。這些數據表明,氣候變化的威脅完全不能驅使消費者改變自己的消費行為,因為他們相信氣候變化對後代的影響比對自己的要大得多。                                      

迷思三:企業道德競賽日趨激烈

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另一個迷思就是企業之間的競爭壓力實際上會導致越來越多的企業也會在企業道德方面互相競爭。攀比顯著的表現是那些層出不窮的優秀企業獎勵計劃,如商業道德獎或財富雜志的年度「最佳雇主」競選。
公司理所應當願意參與CSR計劃,因為後者能為它們提供良好的公共關系。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這些善意的努力可能讓企業有機可乘,譬如簽署聯合國全球契約,而他們無須因為簽署條約改變任何行為。美國的企業觀察機構發現了一些公司為樹立環保形像而進行虛假公關的個案,同時也注意到各類公司是如何利用聯合國這塊金字招牌,作為拓展公共關系的工具的,如制作公司首席執行官與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的合影。
與此同時,企業爭相在社會責任投資指數榜中,如道瓊斯可持續發展指數,占得一席之地。但是,所有此類獎勵優秀企業行為的計劃也給我們帶來了新的風險,即在推廣「力爭上游」理念的時候,我們也傾向於獎勵「最好的壞人」。例如,英美煙草公司(註十八)在2004年發表的年度社會報告,幫助它贏得了聯合國環境規劃署/可持續報告獎。然而,懷疑者可能會問為什麼一家煙草公司,考慮到其產品所造成的巨大破壞,竟然可以憑借社會責任行為而獲獎。
公司在努力爭取外界對其社會責任形像認可的同時,它們隱藏其社會不負責任行為的手段也日漸高明,如游說活動或避稅措施。美國的企業所得稅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從1960年的4.1%一路跌至2001年的1.5%。結果,這反而限制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務如教育的能力。當然,最終這也是一個企業可以加以利用的機會,打造良好的公關形像。助養和資助學校已是一些龍頭公司的常見CSR行為,如思科系統公司和歐洲超市巨頭樂購公司。

迷思4:在全球經濟中,國家之間會為了自己的道德形像而相互競爭

隨著對發展中經濟體的依賴日益增加,企業社會責任也日漸普及。(註十九)普遍認為,通過與全球經濟中那些更具主導地位的經濟體實現更緊密的結合,加上那些一直在積極推行企業社會責任項目和政策的跨國公司的密切關注,這些發展中經濟體的市場自由化最終將會帶來在人權和環境權利方面更好的保護。
盡管如此,公司往往無法在發展中國家遵守自願性的行為標准,卻辯解道自己的運營完全符合所在國的法律規定。事實上,為了吸引外資,發展中國家的政府不得不放寬在人權和環境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要求。例如,在斯裡蘭卡,由於來自鄰國中國紡織制造業的競爭壓力不斷增大,當地服裝制造業正竭力游說政府增加工作時間。
說到底,大多數的公司對發展中國家裡那些使整體工資始終處在很低水平的多方因素無能為力。盡管如此,對這些國家的很多人來說,能夠在跨國公司裡找到一份工作仍然比在本國成為一名醫生或者教師更值得去追求,因為工資會更高,工人的權益看起來也能夠得到更好的保護。

拿什麼替代CSR?

CSR的鼓吹者們付出了相當多的努力來制訂新標准、開發合作伙伴計劃和獎勵計劃,以便能夠將社會責任與商業利益統一起來,但這些努力可能無法改變整體形勢。很多時候,善行無意間也會帶來其它的消極影響。麥當勞銷售蘋果,意在應對肥胖症的挑戰,可實際上卻導致了蘋果生產上生物多樣性的丟失,因為麥當勞堅持要求買長相一致、保存期長的蘋果,這就很難對持續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在某些時候,我們應該問問自己,我們花了那麼大氣力推動的戰略會不會實際上只能帶來一般性的商業上的結果,而並沒有解決最根本的問題。其它計劃——從直接約束企業行為到更激進的企業機構改革——也許更可能產生我們所尋求的結果。
傳統的約束模式會把規定強加給企業,以確保其行為對社會負責。約束的好處是帶來了可預見性,在許多情況下,還有革新。雖然直接約束遭到了企業的強烈反對,但通過它而不是單借助市場,可能更容易實現社會進步。
其它強制型約束計劃在改變消費行為上比CSR的努力更有效。譬如,「社會標簽(social labeling)」在歐洲已經成為了改變消費行為的一個極為有力的工具。所有的家用電器都必須標明一種節能等級,最節能的現在占據了50%以上的市場份額。同時,在研究和法規的綜合作用之下,這些等級標准也在不斷提高。
或許更重要的是,在歐洲和美國,運動的發起者和法律學者已經開始關注企業的法律結構(註二十)。目前,在西方的法律體系中,企業對其股東負主要責任,雖然其社會行為並不一定被禁止,但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才是准則。因此,企業實際上都會選擇把經濟效益置於社會效益之上。盡管少數注重社會效益的企業,像「公平貿易(Fair Trade)」企業,已經走出了一條不一樣的路子,但他們遠沒有在市場中占據主導地位。不過,他們的成功經驗正在被吸收,以提出一項新的機構模式,針對的是更大規模的由股東持有股份的企業。
在英國,一個由「企業責任聯盟(CORE)」支持組建的包括130個非政府組織(NGO)的聯盟,已經向英國議會提交了審議事項,支持修改英國公司法,確保企業經理負有多項責任,不僅是對他們的股東,也是對其它利益相關方,包括社區、雇員以及環境的責任。在他們的建議裡,要求企業對任何涉及其它利益相關方的消極影響都要斟酌、應對、緩解並報告。
而在大洋彼岸,「企業20/20(Corporation 20/20)」,這項由「商業道德(Business Ethics)」和「Tellus研究所」共同發起的倡議,已經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原則,把社會責任奉為從企業建立起就應該遵守的神聖的准則,而不是可有可無的一次性補充。這些原則的制定者包括法律學者、活動家、企業、工會和新聞媒體;雖然這些原則還在討論階段,但最終可能被制定成法律,激勵那些更有能力應對諸如貧困、氣候變化或生物多樣性的企業。那時,公正和民主之類的價值會是社會企業(註二十一)部門的支柱,比單純的追逐利潤要重要;而且,盡管企業在私營領域會繼續追逐利潤,但也不能對社會造成損失。
當然,讓這些想法中的任何一個被大規模采納都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即便是在CSR運動已經取得政府和公眾的信任,並把我們帶入了一種虛假的安全感中的時候。通過CSR,市場有可能帶來一些改變,但只有市場還不能帶來CSR支持者所希望的進展。《經濟學家》的論證說對了一半—— CSR只能是一種公關策略,但它卻沒能認識到企業制度本身可能才是問題的核心所在。到最後,CSR會變成一種安慰劑,留給我們的是在不久的將來逐漸增加的巨大的全球化挑戰。
註一:美體小鋪(The Body Shop)是高質量面部肌膚及身體護理產品品牌,由Anita Roddick於1976年在英國成立。The Body Shop全部不使用動物測試,並透過公平貿易購買天然原材料。社群貿易計劃是公平貿易策略,是唯一采用公平貿易方式的化妝品公司。The Body Shop率先提倡提高企業透明度,並根據五個價值觀發起各項行動:支持社群貿易、維護人權、反對動物測試、積極支持自尊和保護我們的地球,對推動社會和環保改革不遺余力。
註二:Ben& Jerry's(美國冰淇淋品牌)其產品聞名遐邇的原因除了對產品品質的嚴格控制外,還有公司社會公益導向的企業使命,公司在生產過程和包裝材料選擇等方面都遵守嚴格的環境標准。該公司以其產品彰顯出了自己的環境意識、社會良知和經濟責任感。此據以《經濟學家》的譴責結尾,以引起讀者閱讀的興趣。
註三:葛蘭素史克股份有限公司是總部位於英國倫敦的全球第三大的制藥、生物以及衛生保健公司。
註四:香港樂施會為公平交易整理出八項特點:其一,在農民、商人和消費者之間建立一個長遠而平等的伙伴關系;其二,在交易過程中,讓農民得到合理和穩定的回報,足以支付種植成本和基本生活開支;其三,提倡可持續的生產種植模式,讓環境受到保護,減少水土流失和災害等情況發生;第四,農民成立和經營合作社,以可支付生產成本及維持基本生活的公平」價格,向非政府機構或公司出售咖啡;第五,農民與外國買家建立直接聯系,從而更有力地影響商品價格;第六,買家預先支付一筆款項,並簽訂一份較長期的購買合約,以保障咖啡農的生計;七,利用不損環境的種植方法,確保土地的土質得以維持;八,以部分利潤回饋社會,例如興建學校、安全食水供應設施、診所等,促進社區的長遠持續發展。星巴克是目前規模最大的「公平貿易認證」咖啡采購商之一,把「公平貿易認證」咖啡的驗證過程與星巴克的「咖啡與種植農公平」慣例准則相結合,增進小規模咖啡種植農、其所在社區和對環境的正面影響。星巴克承諾將在2015年全球全線使用公平貿易咖啡豆。
註六:關於這段歷史的介紹
註七:1995年,殼牌卷入了20世紀90年代被廣為分析並被經常引用的企業社會責任爭議:布倫特斯帕石關於這段歷史的介紹
註八:圖書介紹
註九:西雅圖運動1999年,世貿組織第三屆部長會議在西雅圖開幕。同時全球化抗議隊伍走上了美國華盛頓州西雅圖街頭,呼吁世貿組織關心貿易環境和勞工福利政策等問題,對全球化表達不滿與抗議。他們的行動最終迫使世貿組織部長會議推遲會議開幕,在西雅圖11月30爆發大規模示威游行之後,包括印度、英、法、玻利維亞、瑞士、巴西、泰國等許多國家數以百萬計的人們自發地湧上街頭舉行抗議活動。這所有反全球化的示威游行都被稱為「99西雅圖運動」(Seattle’99)。2007年,電影《西雅圖戰爭》(Battle in Seattle)正是以此為背景拍攝而成。
註十:顧客把鈔票當選票,用實際的購買行動來影響企業發展。
註十一:具體的准則
註十二:社會責任型投資是永續經濟發展的產物。它借由整合多方面的考量(社會正義性、環境友好、財務績效)於投資過程中,使得社會責任型投資可以同時產生財務性及社會性的利益。社會責任型投資並不是一個特定的商品名稱,而是指一種為投資組合設定特定價值的應用方法或哲學。
註十三:市場失靈是指市場無法有效率地分配商品和勞務的情況。對經濟學家而言,這個詞彙通常用於無效率狀況特別重大時,或非市場機構較有效率且創造財富的能力較私人更強的時候。另一方面,市場失靈也通常被用於描述市場力量無法滿足公共利益的狀況。在此著重於經濟學主流的看法。通俗的講,就是公共產品無法被那些真正需要但卻缺少購買力的人所擁有。例如我國的部分經濟適用房、醫院的特需病房等被富人占有,而不是那些真正需要的人。
註十四:最早源於火車運行時產生的火花對鐵軌周邊的農田產生危害,而火車公司並未對受到損害的農民進行賠償,而被統稱為「外部效應」。經濟外部性是經濟主體(包括廠商或個人)的經濟活動對他人和社會造成的非市場化的影響。即社會成員(包括組織和個人)從事經濟活動時其成本與後果不完全由該行為人承擔。分為正外部性 (positive externality) 和負外部性(negative externality)。正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益,而受益者無須花費代價,負外部性是某個經濟行為個體的活動使他人或社會受損,而造成外部不經濟的人卻沒有為此承擔成本。如工廠排放氣體和液體造成的大氣污染或是水體污染,並未被征收排污費。
註十五:公共物品消費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使得公共物品的消費和生產具有自己的特點,同時給市場機制帶來一個嚴重的問題——搭便車問題。搭便車問題往往導致市場失靈,使市場無法達到效率。在市場中,只有參與者才能產生集體感。 更多相關內容參見:曼瑟爾·奧爾森(1995年)《集體行動的邏輯》
註十六:好又多於2010年被沃爾瑪收購。
註十七:比如公平貿易組織
註十八:英美煙草自1902年成立以來,就一直致力於履行為雇員不斷提供培訓及教育的承諾,並提供可觀的員工福利,包括免費醫療服務、在若干廠房提供的員工膳食津貼、培訓和教育計劃以及退休計劃等。還體現公司在員工慈善捐助方面,包括允許員工請假參加志願活動、對等捐款、開展「工資贈與」服務等。憑借經濟、社會和環境方面的業績,英美煙草入選2008/2009道瓊斯可持續發展世界指數(Dow Jones Sustainability World Index)和道瓊斯STOXX可持續發展歐洲指數(Dow Jones STOXX Sustainability Index for Europe)。這也是英美煙草連續第七年獲此殊榮。
註十九:社會問題日益普及是因為發達國家的污染企業將工廠轉移到欠發達國家而引發的全球性污染引起的。所以隨著全球經濟的發展,企業社會責任的問題也會日益增多。正如壞蘋果法則那樣,一個壞蘋果留在一筐好蘋果裡,結果將得到的是一筐壞蘋果。企業無法在發展中對社會責任負責,那麼受到損害的將是整個人類社會。
註二十:通過推行法律調理來推進企業社會責任。
註二十一:社會企業指新興企業,能產生社會價值的企業
「Aha社會創新學院」簡介:「Aha社會創新學院是一家專注於用創新的方式解決社會問題的專業支持性機構,提供社會創新和社會企業領域的培訓、研究、諮詢和知識共享等服務,幫助社會創新的組織和個人產生真實的社會效應,並通過積極的跨界合作,參與推動一個有效的社會創新生態圈的形成。
我們的定位:「Aha社會創新學院」是一家智庫(think tank),也是一個行動機構(do tank),其根本目的在於鼓勵和幫助更多的人和機構參與社會創新,解決實際的社會問題,產生積極的社會效應。 我們的使命:通過幫助每一個人參與社會創新,實現一個自由而功能齊備的社會 我們的願景:Everyone is a change maker and every business is a social business. 我們的價值觀:專業專注、協作共享、國際視野、行動導向

文章標籤

  • 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

    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

    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為史丹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所成立之實體雜誌與線上網站。其目的在透過跨領域知識分享,促進公、私、非營利部門發展出創新方案來解決社會、環境、與經濟正義問題。雜誌每一季發行一次,社企流會於每季完整翻譯一篇文章、摘要翻譯數篇文章,分享美國社會創新最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