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社會企業好處多
編譯:簡佩吟
編按:原文題為「為什麼要轉型成社會企業」(Why Social Enterprise),為英國社會企業Social Enterprise UKPilotlight所共同出版的指南。該指南簡介慈善團體轉型社會企業的益處與方式。
英國有超過6萬8千個社會企業,對英國經濟貢獻達240億英鎊,2012年「公共服務法案」(Public Services Act,註)的改革促使越來越多慈善機構希望轉型成為社會企業。此轉型雖然不易也不見得適用於所有機構,但許多轉型成功的例子顯示,採用社會企業的運作方式使原慈善機構穩定成長,並有效提升社會影響力。
社會企業目前尚無官方統一定義,亦無任何法律規定其組織架構型態。廣義而言,凡以販售服務或商品獲取資金,再將利潤投入公益事業的機構,均屬社會企業範疇,例如秉持公平交易原則的迦納「非凡巧克力 」(Divine Chocolate)、聘用貧窮青年的「15餐廳」(Fifteen)、以遊民販售的「大誌雜誌」(The Big Issue)等等,都是成功社會企業的寫照。
慈善機構與社會企業皆為社會公益而創立,差別在於前者依靠捐款募集資金,而後者以販售商品或服務賺取利潤。因此,社會企業需有不同於慈善團體的運作技巧與思維模式。以下舉例數點:
首先,慈善機構的「客戶」是捐款家,而社會企業的客戶則多為市場消費者,面對不同的客群需要使用不同的語言,並以不同的方式建立與管理彼此的關係。
其次,社會企業需要有評估成本及創造利潤的「商業」概念。
再者,社會企業需要了解「市場」需求,以便研創更具潛力的新產品及服務,並開發潛在客群,創造更多收入投入公益。
最後,社會企業需要有商業成本效益思考,例如,若某商品或服務造成公司虧損,其他產品需創造出等額或更多的利潤以彌補虧損,亦即利潤互補(cross-subsidisation),若無法達到此原則,則需考慮改變或終止販售。
一般而言,社會企業常以「產業及節儉合作社」(Industrial and Provident Societies)、「社會利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與「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的形式存在,但也有其他更簡易的方式讓慈善機構漸進轉型,以下列舉三種方式:
第一種方式,將原慈善團體提供的服務直接轉變為商品販售,無須改變原有法定地位,直接採以社會企業方式運行。先決條件是該團體需確定其有販售商品的法律權限。
「倫敦幼年基金會」(London Early Years Foundation,LEYF)即為一例。該基金會原名「西敏寺孩童社會」(Westminster Children’s Society),成立於1903年,原為一完全仰賴捐款資助的慈善組織,提供低收入戶幼兒托育服務。2009年轉型為社會企業後改名為LEYF,在倫敦周圍市鎮廣設托兒園,利用組織擴張帶來的規模經濟效應提升利潤,以此壓低成本與學費,持續為貧窮民眾提供幼兒托、教育服務。
此轉型曲徑非常直接,不用改變組織原有的宗旨與服務,但風險在於,慈善組織提供的產品或服務不一定有足夠的市場需求得以創造利潤。此外,如何再教育員工,使員工具有商業思維技巧,亦為一大挑戰。
第二種方式為經營一個與原慈善活動相關的商業組織,利潤一方面用來營運商店,另一方面用來支持原有的慈善理念。例如東倫敦的健康促進中心(Centre for Better Health)長期提供精神病患照護,近期設立了烘焙坊,供患者就業機會與職業訓練,並雇用烘焙坊營運專家擔任經理。這種轉型曲徑的好處在於可利用新的商業活動增加社會影響力,但如何在創造利潤的同時促進社會公益,則需完善規劃。
當然,你也可以選擇在你的慈善機構外,經營不那麼相關的商業組織。此舉好處在於,若商家經營不成功,不致影響慈善事業的營運;但挑戰在於,兩者之間的財務關係需有明確界定,如慈善機構提撥多少財產協助店家的創設、店家以多少比例利潤回饋之、共同成本與共同利潤如何分配等等。此外,店家的董事會組成也應慈善專家與商務專家各半。
「救世軍教會」(The Salvation Army)為第三種曲徑的範例,該教會在英國有超過5萬名會員與4千名雇員,轄下創立「救世軍貿易有限公司」(Salvation Army Trading Company Ltd,SATCoL),經營教會商店、舊衣回收事業、銀行、重金屬樂器行等等,這些商店本身沒有社會公益的宗旨,但營運所得回饋給教會,用以支持其他公益活動。
該教會亦創設「就業加分」(EmploymentPlus)與「無殼蝸牛」(Homelessness services)兩項社會企業,前者提供就業諮詢測驗(Portable Appliance Testing,PAT)與契約顧問服務,後者負責65家青年旅館的營運,並提供遊民住所。截至目前為止,76名遊民在青年旅館住宿的前三年接受該教會提供的職業訓練,其中88%通過標準,在教會的就業諮詢測驗機構就職。
「救世軍教會」認為,社會企業應具有相當程度的市場取向,其營運資本應至少有70%來自產品利潤,在財務上可自給自足,同時利用與勞動力及商品市場的互動來增加組織的社會影響力。慈善機構在轉型成為社會企業前,需擁有完善的規劃與策略思考,應了解轉型的目標為何,並與所有董事成員及利害關係者詳細討論,分析何種型態的社會企業較為切合。建議製作一份完整的商業規劃計畫書,釐清組織願景、任務目標、行動、客群等等。簡言之,運作良好的社會企業能幫助慈善團體擁有更創新及多樣化的資金來源並提升社會影響力,而在達到這一步前,足夠的知識及企劃至關重要。
資料來源
註:英國近期修訂「公共服務法」,明定政府在進行招標採購時,需考量合作單位能否提升經濟、社會與環境福祉。該法使政府部門將非商業部門納入採購考量對象,此舉對社會企業來說無疑為一大福音。社會企業的宗旨為創造社會公益,一旦社會公益成為政府採購的篩選條件之一,社會企業將有更多機會與公部門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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