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社企須強化經營管理
聯合報系願景工程/記者何定照(2013年10月31日 )
社會企業概念席捲台灣,良善立意與執行間究竟會遇到哪些落差?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KPMG)合辦、聯合報協辦的「台灣社會企業願景高峰論壇」昨起一連兩天登場,與會者紛紛提出面臨的障礙,其中最實際的便是「利基不等於商機」、核心競爭力何在。
今年成立的2021社會企業公司,轉型自高雄縣甲仙鄉小林村發展出的「日光小林」老梅餅產業。董事長簡添旭原為科技人,只因長年愛吃小林梅,去年從日本引進相關技術,促成老梅餅誕生,小林人視為比美「微熱山丘」鳳梨酥的事業契機。
「政府扶植社企相關團體,常太注重產品技術導向。」簡添旭說,像勞委會職訓局許多培訓計畫雖好,但只培育技術端、未注意經營端,導致成品雖佳,創造者卻不知怎麼賣。
簡添旭說,一般人談社企常太強調「社會」的道德意涵,很少談「企業」;但公司的本質就是經營,公司若只設定「社會」願景、不看獲利,很難要員工像當志工般長久奉獻。
簡添旭直指,目前九成社企可說失敗,主因在於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無法在市場中具備核心競爭力。他舉例,南部有處強調社企概念的有機農場,沒掌握好種植技巧,以致口感欠佳,自然無法和同業競爭,「顧客若只是用做善事的心態買你的東西,公司很難長久經營。」要做社企,創業者須更具備企業經營概念。
他也指出,目前法規限制讓社企經營者利益微薄,形成另一限制。例如台灣規定未分配盈餘須另扣百分之十所得稅,但社企的盈餘本來就不會分配給個人,卻還要另扣所得稅,自然減低投資及參與意願。
KPMG社企團隊執業會計師吳惠蘭認為,台灣發展社企有兩大限制,一是法令,二是大眾對社企認知不夠;以前者來說,目前法令規定只有捐贈給非營利組織才能抵稅,自然影響投資意願。
她也提醒有志發展社企者,一定要對管理經營多用心,有些公司立意良善,但根本無法存活;還有公司明明虧損嚴重,卻因會計做得不好,得另外繳稅,「公司如果不注重管理,就無法自助人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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