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非營利組織跨越到社會企業的幾個挑戰 Part II
文:呂家睿
專欄作家Jester Lee(李志強)於1月7日所發表的〈從非營利組織跨越到社會企業的幾個挑戰〉一文中,總結了自身輔導非營利組織轉型社企中,容易遭遇的四項挑戰,並獲得讀者踴躍迴響。而在這回「本月社企」採訪過程中,Jester也提出更深入的見解,作為前文延伸。
回顧Jester的非營利組織工作經驗,研究所畢業後,他即在宗教團體服務長達五年。因與過往所學專業不同,Jester的非營利組織工作經驗與知識,皆是「從做中學、從錯中學」的實務經驗一點一滴累積而來。而在離開第一份非營利組織工作之後,他也考取了專案管理師證照。
隨後Jester不論在創辦光原社會企業與其他非營利組織工作中,都充分發揮管理者與溝通者的腳色,幫助組織健全成長。而先前在文章中提出的四項挑戰,則可視為Jester在社會企業、非營利組織兩領域間,同時身為從業者與輔導者的多元經驗分享。
對於第一項挑戰「從『第三者付費』轉換到『使用者付費』」,Jester表示,這是組織財務邏輯上的轉換。過往非營利組織多是依賴他人捐款或政府補助來維持營運,然而在轉型社企後,組織必須考量的是「錢怎麼來」這般實際的問題。「我輔導過的一些組織之所以要轉型,是因為捐款與補助無法涵蓋整個體系,有著另闢財源的迫切性,但過往的財務模式所造成的習慣,卻使得轉型面臨了挑戰。」他說。
如何改變「協助」關係而成為「夥伴」關係,為第二項挑戰。從培力(Empowerment)角度出發,社會企業應幫助每個人創造自身價值,讓受扶助者不單單只是被幫助,而是可以幫助人。Jester舉出了黑暗中對話社會企業為例,認為他們成功為視障者創造出提供價值的專屬場域,透過貢獻所長視障者更能得到自信與快樂。而在光原社會企業中他們也多以此觀點,與山地部落原住民進行合作。
「經營社會企業上,如果單用慈善或生意的角度看待,都會很麻煩。」Jester說道。考量到現實,消費者未必會因公益理念而買社會企業的帳,因此提升品質,與市場銜接就顯得必要。但另一方面,當商業利益與理念發生衝突時,瞭解社會使命,找出自身所能容忍的底線也同等重要。以「光原」堅持不向合作農民退貨的原則為例,所承擔的就是產品供過於求的風險,在明確使命下,他們選擇承擔風險,並加強自身業務能力。就如同「光原」另一共同創辦人王鵬超所言:「菜賣不掉是我們的責任,不是農民的責任。」
第四項挑戰「從『專案團隊』轉換到『企業組織』」則是從組織發展與人才培育的觀點進行考量。目前政府雖然提供專案資金協助轉型,但Jester認為在申請輔助之前,必須先釐清這麼做是為了「拯救現在」還是為了「成就未來」?在培育人才上,專案的雇用關係往往使得新人工作才剛上手,就因專案結束而無法續留;而組織發展上,連續輔助的專案也容易造成依賴性,使得部份申請者存有「今年結束明年再來申請補助」的期待心理,兩者皆對於人才、組織、產業的永續發展,有著極大影響。
延伸閱讀:
本月社企:光原社會企業
Jester Lee(李志強)專欄:社會企業是一種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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