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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PMM
食品標籤上的最佳食用日期曾經令人疑惑嗎?「到期日」與「最佳食用日期」讓消費者難以掌握食物是否還能進食,一般情況下為了討個安心,快到期或剛過期不久的食物較容易遭人丟棄。
不過,最近美國參議院正準備草擬有關食品食用日期的新法例,此舉不只是為了讓食物標籤更加清晰,同時亦旨在讓消費者減少浪費約40%食物。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而言,一切好像很被動,我們只能接受或拒絕,如對食物安全存疑,只能選擇捨棄,僅此而已。舉例來說,鹽基本上不會變壞,但它卻在美國某些州有標明食用日期。而這些食用日期並不由法律來決定,而是由製造商自己決定食物何時食用才是最佳狀態。
(被丟棄的食物。來源: FastCompany)
(被丟棄的食物。來源: FastCompany
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Natural Resources Defense Council)的科學家兼《Waste Free Kitchen Handbook》一書的作者Dana Gunders指:
「與一般的看法相反,其實食物上的標籤日期並不表示食物是否仍能安全食用。因此,我們過去曾將大量品質尚佳的食物倒進垃圾桶,並賠上了大量水資源、浪費金錢亦帶來了氣候污染等問題。」
在美國,不少家庭因食物標籤過期的原故丟棄完好的食物,美國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The NRDC)認為消費者比起雜貨店、餐廳或供應鏈上的任何一部分更有責任減少食物浪費。機構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數字來說明浪費問題的嚴重性。
如:世界農業土地面積的28%農作食物(多於整個加拿大的食物增長)會被丟棄;美國25%的水源是用於生產食物,但這些食物最終卻送不到我們的餐桌上;食物被丟棄成為垃圾後,更需佔用更多土地面積來處理這些「廢物」。如以一個4人為單位的美國家庭為例,他們每年約丟棄價值美金1500元(約台幣48000元)的食物,可想而知浪費的程度。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參議員Richard Blumenthal和代表Chellie Pingree提出「2016食物日期標籤法案」,內容指會用更易使人理解的字眼、更統一的圖示標籤來表達食物標籤。
而該法律將適用於雜貨和現成可吃的食物,他們會用「best if uesd by」(最佳食用)附以一個日期做標記。食品貼標機還可以列出「食品包裝優質日期」,讓他們自己建議食物的最佳時間食用日期。
(陳列於商店內的食品。來源:臺北市政府)
(陳列於商店內的食品。來源:臺北市政府
此外,未來將有一個「安全日期」來表示食物是否「到期」。這可能是整個立法的最聰明的一部分,因為大多數人在看到「到期日」,便會直接以它來衡量食品的安全性。
在未來,「到期日」會實際地反映食物的實際安全壽命,換句話說,該日期直接表明食物能否食用,減少誤會或字眼上帶來的不安全感。而有些食物則會豁免於從這些標籤中,像鹽在銷售時可能沒有附上到期日。
食物浪費不只是金錢負擔的問題,而且是環境問題。
處理食物垃圾的堆填區會釋放沼氣,當中的25%沼氣均是來源於食物垃圾;另又因製造食物所花費的水資源(飼養牲畜),整個食物工業1年耗近3000萬加侖的油(超過1億公升)。
從數字上來說,以一個很細的百分比去減少浪費,也能帶來良好的效果,而如果一個食品標籤的小改變就可以做得到減少浪費,這絕對非常值得。但如果你緊張的、動機是以錢為目標,那麼你便會對減少食物浪費能換來近1億元的效果感到充滿動力!
全文轉載自PMM,原文標題:轉換食品標籤 助改食物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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