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韓燕
公信力被社會公眾屢抓屢中,直接折射出中國公益這五年所面臨的溝溝坎坎。公益圈在一次次突圍,而公眾也在如剝洋蔥般一層層的剝,有的坎翻了過去,有的還在翻,有的依然在原地苦思並沒有質的突破。
沒有人能夠想到,一個叫郭美美的小女生會引發中國公益信任的持續震蕩。僅事發當年導致深圳紅十字會2011年7月的社會捐款同比下降高達97%——甚至進一步影響到全國範圍內的捐贈熱情,使全國慈善組織6~8月接收捐款額與此前三個月相比下降了86.6%。
「郭美美」一個爛熟於心的名字,如今再次拿出來,只成為人們的一份談資。飽受「郭美美」事件影響的中國紅十字會似乎已從影響中走出,不久前剛剛宣布2014年魯甸地震已募集款物超2.5億,但在8月18日就被騰訊財經深度報道踢爆了新漏洞,該報道稱在北京郊區耗資上億元打造的總會備救災倉庫,紅會通過兩份「陰陽合同」,利用「以捐代租」的擦邊球,從中牟利每年達數百萬。
這些年來,中國慈善一頭扎入公信力危機的激流,再也未能上岸。危機如潮湧,按時輪回,衝擊慈善的暗礁。
現代慈善觀有待重塑
論及中國公益發展的暗礁,第一道就是現代慈善觀的重塑。
在汶川大地震之前「公益」與「慈善」的定義之爭曾很熱鬧,但此後,這個問題開始淡出討論,人們將關注點聚焦在誰捐了,捐了多少?
中國慈善文化的哲學基礎是性善論,體現的是人性的羞惡、惻隱、是非以及辭讓這四個善端,更強調給予者的大方和仁慈,更突出街坊鄰居熟人間的互助。這種中國特有的由近及遠,由親及疏的慈善原則導致中國慈善事業的封閉性和內斂性。而西方基督教文化將慈善作為一種他律要求,有一種外在強迫性。
慈善文化不同的淵源使得中美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出現許多意識形態的碰撞。以美國為代表的現代慈善在公權與私權方面的界線劃分得相當清晰,捐贈者可以不公開、不透明,充分尊重捐贈人的意願,如果有媒體騷擾慈善家的正常生活甚至對其個人的私生活和小時候的不良行為進行報道,可能會遇到較大的法律麻煩。相反,受捐助者往往比捐贈者受到更多的監督。
我國有關法律對於捐贈人的權益也給予了多方面的保護。但是,由於歷史原因,我國社會公共權力侵犯公民隱私的事情不斷發生。人們往往習慣於對捐贈者本人特別是對名人的捐贈行為進行嚴格監督,形成了一種越捐贈得多、越受監督而不捐贈則安全的畸形現像。
中國公益研究院院長王振耀稱,中國老百姓對慈善行業有很高的期望,把它看作聖潔的化身,無法理解一個公益組織怎麼還要「賺錢」?
然而,待NGO做大以後,客觀上又必須和企業、商業打交道,一方面解決現有的資金保值、增值;另一方面保證捐款源源不斷。中國不少慈善組織很委屈,覺得自己確實把勸募的資金都用到位了,效果也不錯。但某些機構總在微博上說是零行政成本運作,明知道是騙人的,又不敢挑戰公眾的道德標准。
「慈善文化的混亂部分是體制問題,我們慈善體制仍然官民一體、政社不分。慈善背後帶著權力,容易變成綁架。」徐永光認為,面對這種情況,公眾一旦有意見就會挑毛病,媒體一起哄,可能把對的搞得灰頭土臉,有時候錯的反而說成是對的。「認識的混亂亟待理清。」
部門林立法規缺位
清華大學教授賈西津認為,這些年所暴露的都是同一個問題——資金需要一系列具體的監管。「獨立清晰的法律地位,責權落實的理事會,公益資產的法律監管,多元問責的監督體制,公開透明的慈善環境,是公益組織公信力的保障。」
2013年10月30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發布,「慈善事業法」再次出現在「第一類項目: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47件) 」的名單中。不過,此次有一個變化,「提請審議機關或牽頭起草單位」從國務院改為全國人大內司委。
對慈善法的期待,已近十年,這十年中,業內是幾度歡喜幾度沉默。「部門利益是《慈善法》立法的第一個障礙。」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研究中心副主任金錦萍,一直在參與《慈善法》的起草工作,對此她頗有感觸:「立法解決的核心問題,不是與國際接軌,而是整合部門利益、責任、權力。」
北師範大學副教授韓俊魁認為,中國公益改革緩慢,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提慈善就問責民政部門是不合適的」。他舉例稱,購買民間組織服務必須和發改委、財政部合作;稅收減免必須通過稅務總局;陳發樹想捐股權,還必須通過證監會;如果涉及國際NGO還要通過外交部、公安部……這些部門都比民政部門要強大。
2013年,全國人大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取消業務主管單位,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可直接在民政部門登記。自此,近年來被廣為詬病的雙重管理體制將不復存在。但王振耀坦陳:「雖然宣布取消主管單位,但是基金會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還比較滯後,還沒有及時修訂,暫時無法很好落地」。
這廂好政策出台配套不足,那廂稅收問題依然是影響慈善組織可持續發展的障礙之一。
早在2009年12月22日,南都公益基金會、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等國內九家基金會宣稱,建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11月11日出台的《關於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資格認定通知》)和《關於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簡稱:《免稅收入通知》)進行合法性審查。三天後,另外15家公益基金會也參與進來,達到24家。基金會代表稱,該通知一些規定內容脫離非營利組織管理工作的實踐,對於非營利組織權益方面的因素考量嚴重不足。
2008年生效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規定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為免稅收入,但同時實施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所稱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結果,所有社會組織其投資經營性收入都要繳納25%的企業所得稅。
然而,能否免稅和免稅額度似乎是公益組織地位的像征。全國第一家專門為自閉症患兒提供助殘服務的民間機構——北京星星雨教育研究所一度為免稅資格所困。每當合資企業或國外企業為星星雨捐款時,因其不能給捐贈方開出可以享有免稅待遇的發票,都會遭到對方的質疑而導致許多大的捐助款項隨之流產。因為按國外有關規定,非營利組織就是免稅組織。
2013年年初《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其中規定「落實並完善慈善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對企業公益性捐贈支出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結轉以後年度扣除。」這意味著企業捐贈稅前扣除的額度獲得實質性增長,將直接與美國現有優惠政策相匹配。
除慈善法立法和稅收優惠以外,加強募捐管理、提高慈善組織透明度和公信力……可以說,民政部門在現有框架下做了積極的變革,但問題的核心還在於現行管理體制,重入口控制,輕過程監管,要徹底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管理體制方面的有效突破。
專業NGO的業余實況
2011年是中國公益慈善界的多事之秋。從年初上海盧灣區紅十字會「萬元餐」開始,中華慈善總會發票事件、中國青基會中非希望工程等相繼被媒體質疑。當年12月24日,中國紅十字會總會副會長趙白鴿在京出席媒體懇談會,就紅十字會體制如何改革,趙白鴿提出的方向之一就是和媒體打交道。除了跟傳統媒體合作,還要運用新的認識層面來應用新媒體,還有就是和公民溝通。以專業的角度來與社會公眾對話,以消除公眾在公益領域的一些誤解。
其實一切「公關」和「反公關」,都只是問題的表面,真正的問題在於公益組織是否具備了現代、專業的肌理。
曾於2012年12月發生的兒慈會小數點事件,網絡舉報人周筱赟微博舉報,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2011年的賬目上,一項「支付的其他與業務活動有關的現金」金額為48.4億元,遠遠高於當年接受捐贈收到的現金8000多萬元。中華兒慈會立刻發文澄清,財務人員的重大失誤將賬目中一項本應為4.75億元的金額,寫成了47.5億元。
無獨有偶,2014年8月,明星袁立在微博質疑天使媽媽基金:她捐款救治的孩子已出院,為何天使媽媽基金仍以該孩子名義募捐?「為何你們在7月13日那天給我答復打開連接時間竟然是7月29號?就好像現在是2014年,你們可以過2015年的日子」。
中華少年兒童慈善救助基金會,成立於2010年,是全國性公募基金會,組織架構相對完善,盡管如此,機構內部工作人員的低級錯誤依然出的如此令人愕然。
只有專業的人才才能帶動一個行業真正走向專業化,這是老生常談。中國現代慈善事業走上了一條不同於歐美國家的路徑。以浙江為例,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期,離退休黨政領導和退休職工成為慈善組織管理團體主體,構成很有「中國特色」的慈善機構管理團隊。
隨著中國NGO的發展進程已日趨多元化和專業化,人才困境突顯。在中國,很多大學都開設了社會工作專業的本科和碩士學科。很有意思的是,中國大學裡很多社工專業的老師卻是門外漢,結果目前從事這個行業的人員大多是各機構自產自銷。
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秘書長李勁對行業內人才缺乏有切膚之痛,「我們等不了三年五年,那時如果行業還沒有起來,可能就下去了。」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院長張秀蘭認為,中國公益教育,應該是三駕馬車並行。一是公益組織的專業人才和師資力量培養;二是公益知識與公益實踐、素質教育的結合;三是對全社會的公民意識和公益理念的教育。
2011年7月15日,民政部在京發布《中國慈善事業發展指導綱要(2011——2015年)》,綱要顯示,未來五年將加快慈善專業人才培養工作,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大型公益慈善組織,加快培養慈善事業發展急需的高級管理人才等。2012年底,民政部正式啟動了《中國公益慈善人才培養計劃》,計劃通過三年時間,用於建立慈善人才培養體系。2014年6月5日,中國首個社會公益管理碩士項目在北京大學正式啟動。該項目被稱為,開創培養中國公益事業高級管理人才的先河。
然而作為公益人才的載體,這幾年,國內很多NGO內部管理混亂,存在家長式管理和個人英雄主義現像。雖然不少員工有很好的信念,但往往被「一言堂」的老板擠兌走。2011年,公益圈曾熱議 「血汗公益」的問題。2010年年底的《中國公益人才發展現狀及需求調研報告》顯示,多數NGO從業者的個人月收入集中在1000元到4000元的檔次,有37.7%的人沒有社會保險。
「草根組織的資源困境很大,整個公益行業經濟份額顯得非常小」徐永光說「我們統計了07年到13年的社會組織經濟數據,發現盡管社會組織總數在增加,但增加值的GDP占有率七年來一直是下降趨勢。」。
這個數據背後,徐永光解釋稱,說明社會組織規模已經小得不能再小,並且還在繼續縮水。對此現像,徐永光和圈裡的一些同仁解釋為:草根組織拿資源還是有種種障礙。如此,機構何以承接專業人才的進入和成長?
或許這林林總總對於一路披荊斬棘的公益人來說,正如狄更斯在《雙城記》中寫道:……這是信仰的時期,這是懷疑的時期;……人們面前有著各樣事物,人們面前一無所有……
作者簡介:
韓燕: 英國紐卡斯爾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學位,多年媒體、商業公司、國際NGO工作經驗。現任恩派社會創業家學院總監,致力於推動社會創新和公益人才的學術研究和能力建設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