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黃詩凱(2014年9月4日)
經濟部今日將在行政院會上報告「社會企業行動方案」,除宣示今年是「社會企業元年」,相關部會也將協助社會企業尋找公有地,並以合理租金提供社企創業使用。同時,未來政府將先以行政方式協助社會企業的發展,暫時不訂專法。
行政院版社企行動方案界定「社企」,廣義而言,是以創新企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較嚴格的定義則有多項條件,包括具有「公益」目的,每年須出版報告,交由會計師查核簽證,同時帳上須保留一定比率的盈餘,不得分派給出資的股東。
(圖:行政院長江宜樺(中)上周末前往中部與十位青年創業家座談,包括社會企業─小鎮文創負責人何培鈞(左)等,何培鈞與竹生活文化協會理事長林吉郎(右),一起贈送竹製的行政院QR code文創產品給江宜樺。 江宜樺今將宣示社企元年啟動,並拍板社企行動計畫方案。圖片來源)
此一區分十分重要,官員表示,嚴格定義有助各部會及民間「辨識」社會企業,但廣義而言,政府十分鼓勵社會企業的發展。
依經濟部規劃,社企行動方案除建構友善社企發展的生態系統,包括鼓勵民間機構辦理社企認證登錄服務,提供人才培育、創業、連繫平台、資金協助,同時,未來除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提供融資外,經濟部也將鼓勵重視「社會企業責任」(CSR)的企業,支援社企發展,例如提供資金贊助或認購社企產品等。
為協助社會企業家取得創業資金,經濟部曾估算,國內上市櫃公司一年社會企業責任相關預算大約百億元,政務委員馮燕認為,若能引入資金活水,有助社企蓬勃發展。
不過,對社會企業的租稅負擔規定,仍未完全解決。官員表示,長期而言將朝修法方向辦理,務求不成為阻礙社企發展的法規地雷,但短期之內暫時須依照現行稅法辦理,但在行政裁量範圍之內從寬認定。
馮燕說,行動方案將催生不同型態社企,政府提供一整套育成輔導與創業資源,鼓勵青年投入。她說,國外社企存在目的,多是協助貧窮線以下的窮人翻身,台灣社企除扶貧外,還將鼓勵投入銀髮事業、縮小城鄉差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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