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福爾摩斯你會想到什麼?這是我在最近一次「Aha設計思維工作坊」的一開始提出的問題。那場工作坊的主題也正是這篇文章的標題。
人們的回答從「煙鬥、獵鹿帽」到「與華生的『基情』」不一而足,但基本上在人們的心目中,福爾摩斯是一個超級理性、邏輯性極強、冷漠,甚至有點反社會氣質的人。事實可能真的是這樣,比如福爾摩斯說過這樣的話「愛情是一種情感的事情,和我認為是最重要的冷靜思考是有矛盾的。我永遠不會結婚,以免影響我的判斷力。」 既然如此,跟這樣一個缺乏,甚至排斥情感的人學習如何解決社會問題能學到什麼?難道我不是在上一篇文章裡才指出過要解決社會問題一定要先充分理解最終用戶的需求和真實情境嗎?
沒錯,但一個人具有豐沛的情感卻不一定有助於理解他人,有時甚至可能會導致誤解。福爾摩斯在著名的《四簽名》案件中曾為自己的冷漠辯護道:「情感作用會影響清醒的理智。一個我平生所見最美麗的女人,為了獲取保險賠款毒殺了三個小孩,結果被判絞刑;可是我認識的一個最不讓人喜歡的男子,卻是一位慈善家,捐贈了二十五萬英鎊救濟倫敦的平民。 」這句話提醒我們,為了更好地理解他人,我們往往需要將自己超脫於情感之外。
因為有情感,所以人們會產生同情(sympathy)。同情是一種人與生俱來的能力,看到別人受苦受難自己覺得難過,想過去幫一把,這就是同情心在起作用。我認識不少社會創業者和參與公益的朋友,都是因為對遭受著某個社會問題的人們有著深深的同情,才把解決這個問題當作自己使上命都要去完成的事情(我一直覺得這才是「使命」這個詞真正的含義)。所以,同情心對於解決社會問題經常能起到喚醒「初心」的作用。
但是我們有時會忘記一點:同情只是我們自己的主觀感受,同情的對像可能真的是我們以為的那樣,但也可能根本不是。比如,看到一位坐輪椅的殘障者正費勁地要過一道坎,你可能會同情心大發,迫不及待地跑去幫忙推(其實,我親眼見過幾個小伙伴把一個輪椅抬上了馬路牙子!),結果卻讓對方很反感,因為人家本來完全可以自己解決的。更糟糕的是,有時候過多的同情心還會起到好心辦壞事的作用,讓我們為了自己一廂情願的好心和善舉而拒接了更理性、更有效的解決方案。
相比同情,「共情(empathy)」是一個對很多人來說還很陌生的詞。共情也是對他人的感受和理解,但不是基於自己的角度,而是換位思考,從對方的角度去理解TA的言行舉止、生活環境、人際交往等等。與同情不同,共情並不是一種本能,是需要後天有意識的培養才能形成的能力。想想看,早上上班擠公交地鐵,你衝著車廂裡喊「再擠擠,裡面空多呢!」,好不容易擠上來了,轉臉兒你對後面的人喊「別擠了,沒地兒了」,而在沒擠上車的時候你一定恨死了那個喊這句話的家伙。
缺少情感的人在同情心上會弱了很多,但在同理心上卻未必。而當我們的情感過於投入時,卻可能會限制同理心發揮作用。福爾摩斯的同情心可能不足,但顯然他是一個極具同理心的人。在一個個最匪夷所思的案件中,他似乎總是可以釐清最撲朔迷離的案情,做出最縝密絕倫的推理,秘訣就在於福爾摩斯總是能夠從受害人、罪犯,甚至動物的角度去思考問題。在著名的《銀色馬》一案中,福爾摩斯從賽馬被盜的當晚狗沒有吠叫這一事實中,推斷出盜馬者一定是一個經常出入馬廄的人。事實上,最後找到這匹流浪的馬,也是因為福爾摩斯從馬「非常喜歡群居」的習性來推測,失去主人的馬應該就在離小鎮最近的地方。
同理心有三個層次。最低的層次是感知他人用自己的視覺、聽覺、觸覺、嗅覺、味覺所感知到的東西。再往上一個層次,是能理解對方對自己所感知的東西是如何理解的。最高的層次則是清楚地知道對方基於特定的理解所產生的情緒體驗。如果明了了這三個層次,我們就可以理解為什麼看似不通情感的福爾摩斯卻能對戀愛婚姻中雙方當事人的情感有著精辟的觀點。相信每一位看過最新一季卷福版福爾摩斯的讀者,都一定會對卷福在華生婚禮上的那番犀利言論印像深刻。
獲得同理心最簡單的方法是「設身處地」,這可不是簡單地在心裡虛擬一下情境就可以做到的,所以我們經常會在各種案件中看到福爾摩斯喬裝打扮,混跡在不同類型的人群中,和他們同吃同住同勞動,和他們交談、觀察他們的言行舉止,為的就是真正理解他們。這一點,對於致力於解決社會問題的我們來說,尤其要好好學習,切不可認為自己有了滿腹經綸加上滿腔熱情,就可以假想我們比受益人群更了解他們的需求和處境。
敏銳的觀察力大概是福爾摩斯所具有各種能力中最令人印像深刻的一個。「我看得出,你從阿富汗來。」這句話對每一個福爾摩斯迷來說莫不耳熟能詳。這是華生初次遇見福爾摩斯時聽到他說的第一句話。在福爾摩斯看來,「一個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褲子的(膝蓋)部分,大拇指與食指之間的繭子、表情、襯衣袖口等等,不論從以上所說的哪一點,都能明白地顯露出他的職業來。」
按說,只要一個人的視力正常,就都應該具備這種能力。何以福爾摩斯能觀察到的,我們(或者說是書中那些作為對比的蘇格蘭場可憐的警探們)卻不能呢?福爾摩斯對華生的評價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他對華生說:「你是在看,而不是在觀察。」(可以想像,當時福爾摩斯是多麼地缺少同情心!)而他對自己的評價卻是:「我就是以了解事物為生的。也許我已經把自己訓練得能看穿別人看過卻會忽略的東西了。」(讓我們用同理心來感受一下華生當時的心情吧。)那麼,我們不妨反思一下自己:在觀察社會問題時,有多少時候我們是在觀察,又有多少時候我們僅僅只是在看呢?
福爾摩斯破過的案件大多撲朔迷離,破案過程中的信息千頭萬緒,換做尋常的偵探要麼無從下手,要麼循著慣常的邏輯,一根筋地走入死胡同。為了解開最終的真相,福爾摩斯拒絕停留在所知事物的表像。他總是不斷地挖掘線索之間關聯的多種可能性,開拓不同的偵破方向。福爾摩斯的做法充分體現出了「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原則。用他自己的話來說:「犯罪調查的第一法則就是:你必須尋找各種可能解釋事情的方法,然後想辦法看看能否試圖推翻它。」在這個過程中,福爾摩斯展現出的既有嚴密的邏輯推理能力,又有天馬行空的發散性思維能力,屬於典型的「全腦思維」。
這種思維能力和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樣適用於解決社會問題。社會問題與罪案有很多相似之處。除了犯罪本身就是一種社會問題之外,社會問題和很多罪案有著共同的特點:問題的邊界不清,頭緒紛繁或者壓根就難以理出頭緒。社會問題在性質上是「錯綜復雜」的,但我們卻在很多時候把一個社會問題做了簡單化的理解和處理。福爾摩斯對此有過一句忠告:「沒有什麼比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更能迷惑人了。」前兩年,「微公益」這個詞很流行。作為「微公益」的典型案例,「隨手拍打拐」曾經轟動一時。很多人認為那些沿街乞討的可憐孩子都是被拐賣的,他們旁邊的那些大人就是脅迫他們的壞人。於是人們紛紛參與到了這個隨手可為的善舉之中,希望通過把這些孩子們拍下來並把照片傳播出去的方式,來解救這些苦難的孩子們。事情的結果卻出人意料,經過親子鑒定,絕大多數的孩子其實都是那些大人的親身骨肉!
解決這類錯綜復雜的問題不能靠線性思維和預先規劃的解決路徑,而只能像福爾摩斯一樣,廣泛地搜集各種信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正是對當事人的共情,以各種假設為前提,通過不斷測試可能的解決方案來增加對問題的認識(有時甚至會重構原來的問題),並發現更有效的解決方案。換句話說,社會問題的解決方案不是坐在屋子裡預想出來的,而是和要解決的問題一起協同進化(co-evolution)的。
在小說裡,解決一個案件所需要的各種能力和知識被福爾摩斯一個人全包了。在他和華生首次合作的案件《血字的研究》中,華生羅列了福爾摩斯在法醫技能、天賦和興趣上所展示出的過人之處。據華生所說,福爾摩斯的「植物學知識儲量是充沛的,地理技能實用但有限,化學功底深厚,而在解剖學方面可謂是精准的。」後來,有一位法醫學家及福爾摩斯研究者羅伯特·英格博士在仔細研讀了柯南·道爾的著作後,更加精確地總結了福爾摩斯所使用過的知識清單,包括:化學、血跡鑒定、植物學、地質學、解剖學、法學、密碼分析、指紋分析、筆跡鑒定、彈道學、心理分析以及法醫學。事實上,除此之外,福爾摩斯還掌握劍術、拳擊術,小提琴演奏水平也不賴。果然是文理兼修,左右腦俱發達啊!
正是因為有如此廣博的知識,福爾摩斯才能獲得找到事物之間關聯的無窮創造力和強大的邏輯推理能力。作為小說中的人物,福爾摩斯自然可以無所不能神乎其技,只要讀者喜聞樂見就好。但在真實的世界裡,無論是偵破一樁罪案,還是解決一個社會問題,更多的時候靠的不是某一個天才人物,而是一個團隊集體的貢獻,靠團隊成員彼此之間的互補和協作,來滿足解決一個錯綜復雜的問題所需的各種知識和技能。
事實上,即便是福爾摩斯也並非全然是一個人在戰鬥。華生之於福爾摩斯的價值顯然不僅止於作為後者各種豐功偉績的忠實記錄者,而福爾摩斯也不止一次地流露出對華生安危的關切,這種關切在福爾摩斯一貫的無情表像之下顯得尤為動人。這樣看來,其實福爾摩斯也並不是一個絕然沒有情感的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