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企業的社會影響力:一項困難而重要的工作
編譯:吳家宜
英國學者約翰•埃爾金頓(John Elkington)在九○年代提出「三重底線(triple bottom line)」的概念,意指企業應致力在社會責任、經濟利潤以及環境保護三者之間取得平衡,同時追求人類、地球與利潤的永續經營。
十幾年前,全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之一荷蘭皇家殼牌(Shell)就曾以這三大項目做為評量「年度永續報告(Annual Sustainability Report)」的標準。現今在倫敦證券交易所上市的百大公司(倫敦富時100,FTSE100)多數也依循這套方法指標。
企業幾乎不曾在達成經濟績效上失敗,即使近幾年要達成目標越來越難;而環境績效也逐漸受重視,成為企業議程中的重點項目,例如近年國際知名運動服飾品牌Puma便發表環境報告,主動公開生產過程中對環境友善或造成損傷的資訊。但是一間企業的社會績效呢?

難以評估的企業社會績效

衡量社會影響力並不像衡量財務狀況一樣簡單明瞭,盈虧從數字上便可一目了然;員工做志工服務所付出的心力,又或者企業提供實習機會給在學青年,該如何衡量成效?
目前約有三百多家公司採用倫敦標竿集團(London Benchmarking Group,LBG)模式來評估企業對社會的貢獻,該模式將企業的現金捐助、員工社會服務時間、募款、物資捐贈,以及管理成本等納入計算捐贈款項。
學術界亦發展出許多複雜的理論系統,INSEAD商學院的政治經濟系教授卡普斯坦先生(Ethan Kapstein)長期進行企業的社會影響力評估,他在去年六月發布的一篇研究中指出,全球最大的產金商紐蒙特礦業公司(Newmont)提供了美國48,000個直接或間接的工作機會,每年向政府繳納2.43億美元的稅金,並且花費4800萬美元在農民援助計畫上,這樣的成績雖然相當令人驚艷,但同時也難以切割,應單獨算在經濟或社會一方的績效上。

模糊的界線

衡量的兩難帶出一個更大的概念性問題,一間企業的社會責任從哪裡開始和結束?以往,大多數的企業認定,辦公室到工廠之間的事才是屬於企業負責的範圍,而企業的社會影響力則著眼於帶來多少工作機會和其勞工保障。直至八○年代英國的社區運動催生了社區企業聯盟(Business in the Community,BITC),將企業的社會責任擴展至社區服務範疇。爾後隨著全球化時代來臨,曾經在地生產的食物與服飾多已外移至外國工廠,同時帶來了勞工剝削問題,隨之而來的社會壓力也促使企業制定勞工待遇的基本準則。現在全球化的風潮絲毫沒有減弱,當跨國企業的影響力越大,他們所該自覺的社會責任也越大,在今天,社會期待藥廠能解決熱帶地區的疾病問題,物流公司必須幫助救災,銀行要提供窮人信用獲准。

被忽視的社會影響層面

雖然企業的社會責任越來越受重視,但有兩大重要議題被長期忽視。第一是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企業很少公開其遊說活動的資訊,更別提罷工、政府提供某些企業特許優惠與利用慈善組織避稅等問題。近來公眾意識逐漸抬頭,上街抗議避稅的聲浪升高,一些企業主開始注意到這個訊息,例如礦業公司Rio Tinto便於近期繳納了近740億美元的賦稅。只不過這樣的案例終是例外,企業界對於巴菲特和一些富裕實業家領頭的「有能力者多繳稅」(Tax me harder)的立場依然保持沉默。
第二是產品的社會責任。以民生消費品公司聯合利華(Unilever)為例,平均每天世界上三個人中有一個正在用他們的產品,無論熬湯或洗衣或煮飯。在生產如此大量家用和個人用品的情況下,聯合利華可以對社會推動正向積極的影響,例如他們推廣「力寶肥皂(Lifebuoy Soap)」與使用肥皂洗手的好處,改變消費者的衛生習慣,成功降低世界上四分之一的兒童腹瀉現象,並將肥皂以小包裝低價位售出,增加貧窮人民購買能力。此外,商品的社會影響力並不單取決於該商品本身,而是消費者的使用方式,例如一杯琴酒可能無傷大雅,但是十杯就是不明智的舉動,這些消費者使用意識則受到商品形象與行銷方式的影響。

產品行銷的社會責任

企業可藉由產品的行銷方式影響消費者行為,進而提倡正確的生活方式,這都屬企業的產品社會責任範疇。例如菸酒業已明確向消費者說明使用過量有害健康,且推廣孕婦與駕駛不宜飲酒的觀念。食物業也漸重視社會的肥胖問題,越來越多產品有營養標示。百事食品公司(PepsiCo)日前承諾不向12歲以下兒童行銷營養成分不高的飲料,明年預將同樣的運動擴展到洋芋片等其它零食。雀巢食品公司(Nestlé)則致力提倡規律運動等健康生活觀念,如持特選產品可免費上一堂健身課。另外一種更根本解決社會議題的方式就是,企業應考慮停止販售對社會或消費者有害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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