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力/文:黃欣培
在食品加工的過程中,免不了會產生大量的廢棄物,也因此許多食品廠會委託合法的廢棄物清除機構處理。不過,在 2019 年 12 月,彰化地檢署查出,卜蜂、愛之味、義美、味王、碁富、富味鄉等業者,委託清運、再利用機構處理「食品加工污泥」,但清運業者以及再利用的機構「福茂有機肥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欣農好肥料有限公司」、「方圓生化科技」卻未依照《廢棄物清理法》妥善再利用處理,而是隨意傾倒在農地上,造成環境污染!
同樣的,追求嚴格的食品品質、賣相的日本,為了改善大量的食品廢棄物造成的環境問題,日本政府在 2001 年 5 月生效了《食品回收法(食品リサイクル法)》,規範食品相關業者減少食品廢棄物的產生,以及讓廢棄物做出有效的最大利用化。日本環境省於 2019 年公佈 2016 年的食品廢棄物估計值,食品相關企業產生的食品廢棄物有 1970 萬噸,其中透過《食品回收法》再生利用成飼料、肥料、能源的就有將近 1500 萬噸(約 76%)!究竟日本的食品回收是怎麼嚴格運行的?
環境、健康問題,促成《食品回收法》
在執行《食品回收法》之前,日本每天都會產生大量的廢棄物,對於處理廠來說,能夠處理的數量相當吃緊,此外,廢棄物含水量過高,造成焚化爐的溫度偏低,燃燒未完全更因而產生世紀之毒「戴奧辛」。隨著民眾對於戴奧辛引起的健康問題日益關注,以及沒有被充分有效利用的廢棄物形成龐大的垃圾,因此在當時減量廢棄物的是相當緊迫的課題,日本政府開始全面檢討廢棄物管理政策,強烈要求食品相關企業要依《食品回收法》規定,在製造、銷售過程產生的廢棄物要「再利用」作為飼料、肥料、能源等有價值的資源,實現循環經濟。
減少廢棄物產生、再生利用…以減少龐大的食品廢棄物!
《食品回收法》的目的是將食品於製造、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優先控制食品廢棄物的產生;接下來,再生利用食品廢棄物作為飼料和肥料;若難以回收,就採用熱回收;最後才是以脫水、乾燥等方法減少廢棄物重量。
1、減少廢棄物產生:食品製造業得努力減少不良品的發生、未使用的原物料要有效利用;食品批發以及零售商要抑制過度購買以及退貨、即將到期的產品也可以折扣銷售;餐飲業者則可以透過設計菜單來減少廚餘的產生,利用以上在生產以及銷售流程的改善來減少廢棄物。
2、再生利用:可再生利用的食品廢棄物可以作為飼料、肥料、油脂、油脂製品、能源等用途,將廢棄物循環利用。
3、熱回收:若是工廠或營業場所位置條件不佳、半徑 75 公里內沒有再生利用處理設施、或是難以再利用的廢棄物,若是能夠產生跟沼氣同等或以上的熱量的話,就採用熱回收,轉換為電力使用。
4、減量化:以脫水、乾燥等方法減少廢棄物重量,使乾燥後的廢棄物更易於處理。
繳交再生利用實施報告、訂定目標,系統性的促進食品再生利用
在《食品回收法》頒布前,食品相關企業於 2000 年的「再生利用率」為 29%,而後開始逐年上升,政府更於 2007 年開始針對每個與食品相關的企業都訂定了不同的「再生利用率」目標(當前再生利用率目標:食品製造業 95%、食品批發業 70%、食品零售業 55%、餐飲業 50%),全面和系統性的促進食品回收!2007 年總體的再生利用率上升到 54%,2008 年 79%、2009 年後皆有 80% 以上。
且從 2009 年開始,上一年產生超過 100 噸以上的食品廢棄物的業者,更得於每年 6 月前繳交實施狀況的報告,詳細記錄產生的食品廢棄物、回收利用的數量,若未繳交或內容造假則有 20 萬日圓以下的罰鍰,另外若是該企業再生利用率嚴重不足,更可能會處以 50 萬日圓以下的罰鍰。不過一般的中小企業,若每年產生的廢棄物沒有超過 100 噸,可不代表就能夠置身事外,即便無需繳交報告,但是仍得每年記錄產生和再生利用的廢棄物量。
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指出,全世界每年生產的食物有 1/3、約 13 億噸被浪費掉,而食物的過度浪費,往往增加了環境的負擔。即便日本每年產生的剩食、廚餘數量仍非常龐大,但透過《食品回收法》,讓業者們在致力於發展和促進食品工業的同時,也得考慮廢棄物造成的環境問題,如此從源頭開始減少食品廢棄物的產生,才是能夠減少環境負荷的循環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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