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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資訊中心/賴品瑀(2016年12月9日)
「食物銀行」可以同時滿足減少食物浪費、照顧弱勢,在國際與國內民間都已經開始行使。據衛福部統計,國內已有54萬人曾經受益。不過,目前卻還沒有相關法令來規範,在食安考量下,仍有不少賣場業者與社福團體不知能怎麼做最好。因此上屆立委開始有打算立專法或專章,而這一屆也有徐永明、陳亭妃、林麗蟬、洪慈庸、蔣乃辛,紛紛從社會救助法、食物銀行法、公益實物銀行法,要進行修法立法來提出明確規範。
(比起處理剩食,讓食物不要淪為廚餘才更重要。來源:Emily(CC BY-NC 2.0))
(比起處理剩食,讓食物不要淪為廚餘才更重要。來源:Emily(CC BY-NC 2.0)
「食物浪費是生鮮最大宗,但食物銀行的運作上,卻最難處理的就是生鮮。」如親民黨立委李鴻鈞所言,目前衛福部傾向在〈社會救助法〉中設立「實物給付」專章。
要用以救助弱勢者的物資來源中,並非打算以即期生鮮為主,也不認為弱勢者就必須接受剩食,但強調此可能完整食物銀行在社福上的功能,將間接改善食物浪費的環保問題,與家暴、犯罪等社會問題。
政院版的實物給付專章草案已在9月送入立院,不過李鴻鈞評估本會期處理機會不大,可能得展望下一個會期。親民黨黨團9日為此召開公聽會,找來社福團體與賣場業者討論。

生鮮時效短 業者盼統一規範、釐清責任

剩食問題近年已受全球關注,各方也嘗試展開食物銀行,但就其中最大宗的生鮮食品,卻面臨時效短、如何確定安全與責任如何釐清的困難。
賣場與超商業者皆表示有意願,但是需要先訂定統一規範、與釐清責任。超商業者如統一超商與全家表示,他們的即期食物分成兩類,一是飯糰、三明治這些壽命僅有3天左右的食物,因為食品安全的考量,目前皆以是廚餘回收來處理,絕對不能離開店鋪;另一則是包裝食品,但也規定門市在一定的時效內若未販售就得退回給供應商,這些即期食品也非超商業者有權處分。
大型賣場大潤發則解釋他們的生鮮食品成為廚餘的過程。在「冷藏蔬果」部分,在剩下1/3有效期限時一律下架報廢作廚餘;「包裝肉品和魚」則是,第一天正常販售、第二天打折促銷、第三天下架;「熟食」則是當日沒賣完就當廚餘。
大潤發郭建志指出,目前已有不少民間團體及地方政府積極邀請合作,但業者仍擔憂「捐贈即期食品,出了問題要找誰?」郭建志表示,目前中央與地方政府還沒有規範,對於剩食,每個業者、社福團體、地方政府的定義與處理方法不同,卻向業者要求「先捐再說」,滿口「不會有究責問題」,但他們仍不知可否相信。對於業者來說,在流程還沒統一起來的狀況下,他們卻得花很多心力、時間與人力成本在處理每個受贈單位的不同需求,簡直可說是變相懲罰。
全聯顧問盧志山也認為,即期食品在業者交出時都還是沒問題的,但運用的社福團體是否有完善的設備與流程確保生鮮食品安全則較不明。盧志山認為,應有規範,並有一個平台確保捐贈與受贈雙方無虞。
(親民黨黨團9日召開食物銀行公聽會,找來社福團體與賣場業者討論。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親民黨黨團9日召開食物銀行公聽會,找來社福團體與賣場業者討論。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台灣全民食物銀行理事長劉宜中表示,其實在民法的捐贈部分,就已經有相關的免責條款,也稱「善良撒瑪利亞人法」,如果善意救助造成損害,提供救助者是可以免責的。當然,他也理解業者擔憂的不只是法律上的免責與否,更在意的是商譽。
在台中市推動食物銀行多年的紅十字會支會總幹事陳玠甫認為,個別的捐贈的確讓企業會很困擾,因此他也正在推動社福團體組成聯合會,一起去跟企業談。陳玠甫更以南機場里長方荷生的行動為例,認為生鮮食物應朝向社區食物銀行的作法,直接在地分配。

剩食是全民責任 非一味推給弱勢者

雖然此次修法仍關注社會救助,解決廚餘問題淪為間接受益。但不少團體與業者也都認為剩食問題是全民的責任才對,並非皆由弱勢者來承受,甚至面臨食安疑慮。
主婦聯盟基金會專員沈寶莉便提醒,比起設法處理剩食,讓食物不要淪為廚餘才更重要。在討論「實物給付專章」如何給予捐贈的業者減稅優惠時,也應注意是否反而讓通路不思檢討如何減少食物浪費,反而浪費食物還可以減稅?
沈寶莉強調,剩食減量並非只有捐贈一途。盧志山更指出,剩食問題不是社會救助的一環而已,也是社會全體應該檢討生產過剩,也是業者的企業責任。至於社會救助,也不該是用剩餘的東西來救助,而是企業在源頭便所有規劃,提出部分物資作為社會救助。
郭建志表示,一般民眾印象都是量販店就是賣大包裝,但以大潤發而言,以大數據分析等品項研究,研究不同客群的實際需求量,開發適當包裝,例如50元一份的肉類,就是要讓小家庭與單身者能在一兩餐之間食用完畢。他們售的商品數量,已經減半且刪減的多數都是大包裝。

食安辦公室「剩食管理行動」普查中

衛福部社工司司長李美貞澄清,此次立法的主軸方向其實是「實物」給付,來源不只即時食品,也可以是其他包裝食物、甚至其他物資。
目前食物銀行不管地方政府或是社福團體都已經在做,全台54萬人受益,法治化是為了把拼圖拼起來。此舉也將打擊貧窮與犯罪。當家庭不再貧窮,家暴等悲劇就將減少,而小孩子若能吃飽,也能有較好的認知能力,也減少走向犯罪的機會。
至於食物浪費的問題,李美貞仍是回歸廢清法,當然,此舉也可能帶動企業減少食物浪費,間接達到環保效果。對此環署廢管處處長蘇國澤則表示,政府的「食安辦公室」中,環署、食藥署、農委會也跨部會啟動剩食管理行動,計算即期、過期,或可能的食物廢棄量,更將訂出大量剩食流向和去處的管理方式,目前已經進行到第二批的普查。
蘇國澤認為,業者將剩食捐贈給食物銀行雖然必要投入人力去整理,但也少去了剩食成了廢棄物之後的處理費用,兩者相比之下,應是前者較為有利。
全文轉載自環境資訊中心,原文標題:解決剩食問題 「實物給付」專章可望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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