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Good Lab 好單位
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預計,中國在未來五年有望成為社會企業和社會投資的第一大國。
為甚麼他這樣樂觀?11月2日,這位推動中國慈善領域的先鋒出席了由「仁人學社」在Good Lab舉辦的「大師學堂」,分享中國社會企業的發展歷程。他也是社企民間高峰會2015的主要演講嘉賓。
徐永光的見解,建基於兩個轉變,一是中國的社會問題極之嚴重,尤其在養老、教育和醫療方面。這需要民間大量投入資金。二是中國政府去年改革政策,解決過往「民非」衍生的陋習,容許從事社會服務的團體,選擇牟利還是不牟利,保護私人財產權,而且確立各種寬免。
甚麼是「民非」
要討論內地社會企業,首先要了解現時主要提供社會服務的「民非」。民非註冊在內地政府民政部門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是三類非營利組織之一。民非包括以下各類事業,例如教育、衛生、文化、體育等。國務院在1998年推動民非,原意是希望減少國家介入社會服務,動員社會資金營辦公共服務。根據過往規定,民非有五項規限:投資者不得享有民非組織的財產權利,不得分紅,不能向銀行貸款,以及不准設立分支機構,在稅收待遇上跟企業差別不大。
民非依然紛紛成立,一些人藉公益事業尋找商機,但當中不乏真心行善,實踐理想的人士。然而,礙於政策漏洞和限制,導致各種問題,打擊慈善事業。這些問題主要體現於私人資產與社會資產混淆。
民非的問題
一、「關門打狗」。徐永光舉例,北京一家上市公司申辦了一家民非,營運不錯。不過,到股東要求分紅時,才知道投入的資產已經不屬公司,被「充公」了;分紅是違法的。而這些不是個別例子。
二、「逼良為娼」。民非資產不屬私人,但由私人營運,股東仍然要求分紅。民非的公益性就受到質疑。
三、「抑制投資」。因為政策失誤,民非的發展受阻礙。中國養老服務需求龐大,但養老機構只能註冊為民非。這就壓抑了大量社會投資和商業資本進入養老產業。再者,長者和家人也無法透徹了解民非的財務狀況。
四、「尋租天堂」。既然有私人企業,那麼有盈利的「民非」是如何順利通過相關政府部門年檢呢?這就要打關係。
轉機來到
這些問題困擾中國民間社會多年,開始出現轉機。去年國務院通過《教育法》等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任何民辦學校、養老院和醫院也可以選擇非營利還是營利性質。投資者選擇營利企業,就進行企業登記;選擇非營利的,就要持守公益性質。
徐永光估計,社會服務市場需求巨大,有效供給不足,社會投資和社會企業發展潛力不容忽視。前段提及的政策改革,就會吸引數以萬億元人民幣的投資。而且,民非會更接近社會企業。他從綠康醫院模式得出結論,社會企業能夠有效運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
現時英國有專為社會企業而設的「公益公司」(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而社會企業也可以不同的法律形式設立,例如公司、合作社、慈善組織等。南韓和加拿大也有類似的安排。三地也規限社企的利潤分配。
內地的社會企業認知有待改善
不過,內地政府沒有為社會企業下定義。而民眾對社會企業有誤解,例如國內的消費者,認為社企是做慈善,所以服務應該收費便宜一點,搞培訓甚至不應給錢。講者舉了廈門「五齊人文職業培訓學校」這個例子。創辦人張芳培育逾八萬名農民工成為白領,改善生活和自信心。
有一段時間,她把學校從企業轉為社會企業,以幫助更多農民工,反而導致信任危機,例如學員不再願意付費學習,其他人批評管理團隊薪酬高,理事會不容許教學點經營小賣部。這深深打擊了她助人的理想。徐永光在今年六月再跟她見面,得知學校恢復順利運作。
難怪他說,乾脆不用稱企業做社會企業,只要做就可以。
家族基金會是另一發展趨勢
除了「民非+公司」形式,徐永光認為,家族基金會是中國社會投資另一個冒起的趨勢,而且發展方向會較健康,因為家族後代有責任傳承前人的精神和文化,不給家族丟臉。這會避免基金會業務腐敗,因為貪污是令自己得益。把自己的錢拿出來再貪污,這不大合理。
他舉了洛克菲勒基金會為例。這個家族創造了112枚諾貝爾獎得獎者,又驅動「糧食革命」。基金正在開發一個社會投資工具,並願意承擔較大風險,也有較大的創新可能。
他相信,把慈善資產的保值增值,結合社會投資,將形成大規模,回報穩定的公益基金投資。
全文轉載自Good Lab 好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