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振榮:社企適合教育醫療
聯合報/記者何定照(2013年11月1日)
智榮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昨天在社會企業論壇指出,社會企業在解決社會問題時,也應有法治精神;包括設定明確公益目的、獲利以擴大公益事業為主、盈餘分派不可大於盈餘的三分之一、公益董事至少二名且不得低於四分之一、財務須申報主管機關,且做公益年報等。
(宏碁集團創辦人暨智榮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施振榮認為,社會企業在解決社會問題時,也應有法治精神。 記者陳柏亨╱攝影)
施振榮昨天演講「用王道文化推動社會創新創業」,指出在台灣現有領域,最該轉為社企的應是教育及醫療產業,「企業精神是以有限資源創造最高價值,若透過企業模式,就能適當調整政府資源,立刻發揮效果。」
台大創意與創業學程主任李吉仁回應指出,台灣有些問題乍看沒商機,但也許可靠創新方法改善。以偏鄉教育來說,若照傳統方法,弱勢者沒法付錢,市場只能是單邊,很難做大;但創新科技或制度,比如靠網路教育,就可能讓偏鄉有機會。
「創新的點子一定要靠商業模式,創造雙邊或多邊市場!」李吉仁說,以「多扶接送」公司來說,若他們只設定要取代復康巴士,一定不會賺錢,因為政府對復康巴士早有補助,顧客終會選擇便宜的;但多扶推廣到沒人做的無障礙旅遊,創造雙邊市場,立刻創造未來。
李吉仁說,在解決社會問題上,創新與創業的精神特別重要,因為一般人看問題,不會看到機會;只有創業家看問題,也看到機會。
李吉仁也期待,未來能有更多企業的基金會走向社會企業。他指出,管理學家麥可‧波頓曾提出企業社會責任(CSR)應更名「企業共創價值」(shared value),讓解決社會問題成為競爭優勢。
以上全文轉引自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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