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金融機構要如何擴大客戶基礎,同時兼顧低違約率?
編譯:黃仲豪
近年風起雲湧的微型金融(Microfinance),主要的服務對象是低收入或是中低收入的族群,協助他們自力更生。而微型金融的績效好壞,以估值或財務誘因的角度來看,就只有客戶成長率要高(普遍來講年度成長率都高於50%);和違約率要低(一般來說會低於4%)。雖然這可能有違創造社會價值的宗旨,但卻是最常被用來當作比較標準的指標。而微型金融機構,要怎麼樣同時創造高客戶成長,卻又維持很低的違約率呢?Next Billion的客座作家Shashwat Mody提出了以下的觀察。
要同時達到這兩項指標,先決條件是每個客戶的現金流都足以償付放貸機構的貸款金額,而且貸放額度會逐漸增加,這樣貸款人才有誘因增加貸款金額。而對第一線的經理人而言,除了核心的低收入族群之外,為了同時達到高客戶成長率和低違約率,他必須要漸次增加對於中低收入族群的貸款,這個族群雖然在財務上沒有那麼困窘,但是仍然無法從主要銀行取得借款。久而久之,微型金融機構會面對兩群截然不同的客戶:中等所得的借款人、和低所得的借款人,如何區隔並因應這兩群客戶,對於能否按時收到還款,至關重要。
目前已經有蠻多微型金融機構會把客戶分群,按群體分別給予標準的放貸金額,但是如果放款經理沒有恰當的把還款能力、社經狀況、物質生活條件相近的客戶分在同一群,錯誤的給予其中幾位超過還款能力的放款,雖然群體連帶保障責任會要求同群中其他人幫忙償付分期付款,但是這責任最多只有兩到三期還款,到最後還款能力不足的客戶,仍然很可能會違約。而未能掌握客戶的現金流、不正確的分群資訊、或僵化的資訊管理系統,都會造成微型金融機構無法因應客戶信用彼此之間的細微差異,拙於預見違約風險。
微型金融機構如果可以精確地按照以下步驟評估客戶的信用水準,通常可以把違約風險控制在一定水準:
  1. 了解所面對的客戶擁有不同的信用水準,不能一視同仁,雖然這有時候好像違反組織的宗旨,但是視而不見只會讓放款經理或分行經理對客戶的還款能力作出錯誤的判斷
  2. 辨認客戶還款能力的強弱,依照不同的信用額度給予不同的貸款產品,並實行群體互保
  3. 對於已經晉身中產階級的客戶,提供個別的貸款產品
拉丁美洲、印度、和東南亞的微型金融機構,為了爭取客戶數及增加貸放規模,普遍不樂意按照客戶的還款能力給予差別待遇,但是在這麼競爭的環境下,降低違約率其實攸關微型金融機構的存亡。微型金融在台灣或許尚未蔚為風尚,以上經驗可供想要涉足這塊市場的經營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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