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記者林安妮(2014年8月14日)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13)日聽取「社會企業行動計畫」,月底前將敲定今年是社企元年。據了解,財政部長張盛和在會中提出「三挺」社企,包括財政部將找尋公有地、以合理租金作為社企創業場所;財政部旗下公股行庫可融資給社企;及同意未來可修法,讓社企保留三分之一盈餘,不需加徵10%保留盈餘營所稅。
過去一段時間,不少社企家抱怨,政府要求社企比照一般公司,必須遵循未分配盈餘需加徵10%營所稅規定。社企家認為,社企不是為了賺錢目的而存在,保留盈餘可執行更多公益。張盛和昨天允諾經濟部可修法放寬,經濟部表示,待行動計畫上路後,會找適當時機修法,但是修法需要一段時間,也須立法院同意。
江揆昨天邀集各部會首長,聽取社福政委馮燕、經濟部報告社企行動計畫。江揆要求,經濟部在一周內將計畫報送行政院核定,未來政府將以先行政、後立法方式,鼓勵社企發展。馮燕表示,今年會是我國社企發展元年,該計畫也是台灣首部支援社企發展的政府方案。
政院版社企行動計畫界定的「社企」,有兩種解釋,廣義是指以創新企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狹義定義則須滿足三條件,包括,具公益目的;每年須出版公益報告,交由會計師查核簽證;每年帳上須保留三分之一盈餘,不得分派。
知情官員表示,狹義定義有助各部會及民間方便「辨識」社會企業,未來政府的輔導資源,也會用在這些符合狹義型定義的社企;至於廣義型定義,旨在表彰政府鼓勵社企發展,盼日後有更多的廣義型社企,可以變成狹義型社企。
依照經濟部規劃,社企行動計畫最精華之處是,建構友善社企發展的生態系統,例如,鼓勵民間機構辦理社企認證登錄服務,提供人才培育、創業、連繫平台、資金協助等,未來除了中小企業信保基金將提供融資外,經濟部也將鼓勵重視「社會企業責任」(CSR)的企業,支援社企發展,例如提供資金贊助,或是認購社企產品等。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