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乃華
重要的社會變革通常始於單一的創業者―某個狂熱分子看見了問題,想出了新的解決方案,然後根據這個願景積極採取行動。這人凝聚資源,建立組織,來保護與推銷這個願景,這人為願景注入能量,讓組織專心克服無法避免的抗力,這人數十年如一日,不斷改進、強化與推展這個願景,直到這個最初只是個模糊概念的願景,成為新的典範。─《志工企業家》p-16
作者大衛․柏恩斯坦曾做過電腦軟體程式設計師,26歲那年漸漸覺得工作沒有意義,於是前往紐約當記者,然而兩年的記者經歷令他相當洩氣,因為每天都是報導一再重複的東西,令他渴望去挖掘一般媒體不曾處理的新聞。
當時他聽說了孟加拉鄉村銀行的故事,遂於1990年將其寫成個人的第一本書《夢想的代價》,之後留在孟加拉一年,花了兩年的時間深入了解「志工企業家」的偉大力量。寫完第一本書後,發現故事尚未完結,於是又寫了這本《志工企業家》,後來被翻譯成二十一種語言於全球各地出版;紐約時報專欄作家Nicholas D. Kristof將之形容為「社企界的聖經」。
作者認為志工企業家即含有社會企業家的精神,至於「志工企業家」一詞是誰發明,他表示,「我不確定,但『阿育王』創辦人德雷頓先生絕對是推動志工企業家促成世界改變,並讓這個觀念擴散到全球的人。因為他的領導,鍥而不捨地奔走全球,推廣志工企業家的組織和觀念,今天世界上才會對志工企業家投以這麼多關注。」
公民力量風起雲湧
世界各地的志工企業家正在發展新的作法來解決社會問題,同時也提出新的商業模式來創造財富、促進社會福祉、恢復環境的平衡。第三部門(註一)顯然在領導潮流,推動改革,並改善自由市場與政治體制。
今日人們經常在尋找有意義的工作,或選擇加入、建立或支持更能創新、反應更迅速、運作優於傳統部門的組織,而近年出現的變化是,第三部門提供許多機會來滿足這些需求,結合人們關心的議題、長處及興趣,並且帶來真實的影響。
當然,就如同並非人人都想創業,也並非人人皆是(或都想)成為志工企業家,但現今幾乎每個人都有機會可以參與第三部門的相關活動,因為它正多面且迅速地成長,廣泛吸納不同志趣與技能的人投入。公民組織迫切需要優秀的管理者、行銷人員、財務專家、公關人員、電腦程式設計師,根據任務性質的不同,還需要新聞記者、農藝學家、化學家、教師、醫生等等。同時,企業也越來越需要員工與管理者能充分認識到,他們的工作和社會環境是息息相關的,並要能察覺機會,與第三部門這個「特殊」的企業機構進行合作。
推動變革的力量
作者認為過去阻撓變革的障礙正迅速消失。過去南歐、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軍人無法容忍公民參與嚴肅的社會改革,中歐和俄羅斯的共產黨,以及實施種族隔離政策的南非政權,殖民時代的印度總督也禁止公民活動。如今這些地區的威權政府多已轉變為實質的民主政體,或者至少是名義上的民主體制。
然而,建立公民組織需要的不只是自由民主的環境,還需要金錢,組織者手上必須有盈餘才能推動計畫。20世紀後半的繁榮是社會與科學產生突破性發展的原因,這些進展改善了人類的生活,最大的變化是平均壽命的延長,也因此有更多的時間思考其他事情。過去30年,婦女運動在全球大多地區蓬勃發展,提升了女性參與社會活動的範圍,美國、巴西、南非和印度的種族平權運動也讓許多人獲得階級流動的機會。在亞洲、非洲與拉丁美洲,後殖民與後獨裁的世代也越勇於爭取民主權益。此外,科技也讓人群、金錢與資訊在全球各地流動更快。
總括而言,今日有越來越多人擁有自由、時間、財富,能夠接觸資訊、社會流動的機會及堅定的信心,這一切都讓人們能用大膽、創新的方法來面對並解決社會問題。
讓社會企業成為更多人的選擇
世上許多創業的人不只是想賺錢,更多時候是想體驗創業的過程,並看到自己的理念在世界上實現。今日社會企業提供了這項選擇,愈來愈多的人想創立改革社會的組織,或幫助別人這麼做。就社會發展現況而言,社會企業家已成為人們可能投入的一種事業。
作者在書中提出了對社會企業發展的想像:如果這條路逐漸被大眾所了解,會不會有更多人投入這種工作?如果這個行業逐漸受到敬重,財務風險逐漸降低,背負大筆學貸的大學畢業生,與生涯發展到了中晚期的專業人士,會不會想做些改變、認真考慮加入這個行業?對於事業的抉擇,作者提出一個關鍵的轉變:人們開始追求內心的渴望、有意義的行動後所帶來的滿足感,超過追求金錢與地位的所能帶來的回報。
就像考量所有人生中重要的問題一樣,我們的同儕、老師、父母、諮商師或媒體都影響我們的決定。鮑默爾說:「就像一切輸入的東西,企業也可以經由變革進行重新分配,從一個任務轉到另一個任務。這種變革是來自另一種讓企業發揮功能的構想所提供的相對獲利的前景。」這種「獲利的前景」可以從超過金錢收益的角度來解釋,包括個人的滿足感、社會的肯定與發揮影響力的機會。
作為追求價值的個體,人們都在建構自己對「美好生活」的願景。我們可以把社會企業視為從道德層面改變世界的一門學問。本書介紹多位全球志工企業家正在推動的變革,作者期盼這些人的成果能讓讀者更了解社會企業,並看到社會企業各種嶄新的可能性與發展途徑。
註一:第三部門(英語:The Third Sector)又稱為志願部門(英語:Voluntary Sector),是一社會學與經濟學名詞,意指在第一部門(Public Sector,或稱為公部門)與第二部門(Private Sector,或稱為私部門)之外,既非政府單位、又非一般民營企業的事業單位之總稱。雖然各國對於第三部門的定義各自不同,但一般來說第三部門單位大都是由政府編列預算或私人企業出資,獨立維持經營的事業體。一般常見的社團法人、財團法人、基金會、非政府組織(NGO)或非營利組織(NPO)通常都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雖然每個第三部門單位成立的背景與營運方式都有不同,但普遍來說第三部門單位通常具有像是以社會公益為目的,與不用繳稅等特質。(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本文為《志工企業家》一書之導讀與重點摘錄)
作者簡介:劉乃華,就讀於逢甲大學中文學系,於2015年成為社企流第三屆冬季專案實習生。本篇文章為實習組別<社企說書人組>之書籍重點導讀文,也是該屆專案實習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