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楊長林/輔大企管系教授兼系主任(2014年8月11日)
社會企業是因應政府與企業對社會需求服務不足,以及非營利組織無法長期自足永續經營,在社會期盼中應運而生的新觀念。雖然有不同型態與服務商品的社會企業存在,但是社會企業的存在價值、設立宗旨與經營任務仍屬同質。
社會企業的推動除了政府、學校與各機構的協助與輔導,社會企業中人員的良窳,是影響社會企業成功與否的關鍵。
建構社會企業人才培育系統,需以社會企業經營與推動需求為基礎,規劃與設計相關培訓課程及培訓方式,以滿足社會企業所需要的各種人力。
建構社企人才培育系統包含三大部分:
1.動態式社會企業人力需求調查:
社會企業必須能夠隨整體經濟環境的改變而調整,在不同的環境下,社會企業必須調整經營方式與經營內容。
因此,建立動態的人才需求資料,方能有效且快速的調整人才培訓內容,使人才的提供與實際社會企業的經營無縫接軌。
2.專業培訓內容規劃:
社會企業經營型態存在差異,人員培訓方式與培訓內容也需隨之調整。
政府部門可提供基礎作業技能與管理技能,社會企業則提供實務實習操作的培訓,大學提供基礎學理以及創新創業的培訓。各個機構規劃與提供社會企業中不同需求的專業訓練課程,課程的項目及內容亦需隨實體社會企業人力需求動態調整。
3.建立人才培育系統的評量體系:
建立動態的培育評量系統,除了評量培育訓練的學習成效外,同時評量培育內容與社會企業實際經營需求的契合程度,並建立回饋機制。
動態調整培訓內容與培訓方式,使得學習成果能在社會企業的實際經營上有效發揮。
建構動態的社會企業人才培育系統,應以社會企業經營人才需求為基礎,設計與規劃包括基礎學理、管理與技術能力、實習實做之課程。同時,在每個階段均建立回饋機制,對培育項目及內容進行調整,使得人才的培訓能與實際經營的需求相契合。對於受訓的學員,能夠快速的進入實質工作中。對於社會企業經營者,能立刻解決人才數量與能力不足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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