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社會的投資

改變社會的投資

投身社會企業這個「行業」之前,陳一強先生從事管理顧問業近15年。2007年初,他協助輔仁大學創立了台灣第一個「社會公益創業研究計劃」,隨後加入了台灣第一家社會企業創投「若水國際公司 」(Flow, Inc.)。 2011年初開始推動「活水社企開發」的概念,並於2014年初,與其他41位來自不同專業領域的股東共同發起成立了「活水社企投資開發公司」(B Current Impact Investment, Inc.),旨在開發改變社會的投資機會,能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並且真實地連結社會創業家與社會投資者兩端,與他們一起發展值得被投資的社會企業商業模式。他最大的心願之一,就是希望台灣的社會企業,能跟他的小兒子一起快樂的成長茁壯。

專欄文章

4篇)
  • 台灣可望成立亞洲第四家 NAB——與國際接軌,推廣影響力投資創新模式、完善社企創業生態系

    台灣可望成立亞洲第四家 NAB——與國際接軌,推廣影響力投資創新模式、完善社企創業生態系

    文:陳一強
    由英國文化協會(British Council)、聯合國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UNESCAP) 及全球影響力投資策導委員會組織(GSG)首次共同舉辦的「亞太影響力投資工作坊」(Asia-Pacific Impact Investment Workshop)於 2 月 22 至 23 日在南韓首爾市順利進行,受邀請參加的台灣代表共 3 位,除了唐鳳政委推薦的馮燕老師(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教授)之外,還有連庭凱(B 型企業協會 B Lab Taiwan 理事長)及陳一強(活水社企投資開發公司總經理),可惜程淑芬老師(國泰金控投資長)、鄭義老師(中山大學財管系教授)、劉子琦老師(亞洲大學國企系教授)及黃正忠(KPMG 永續發展顧問公司總經理)年假後有事未能成行。
    這是台灣第一次收到正式的個人邀請得以參與此類型的國際會議,顯示自 2014 社企元年至今,台灣在「社會企業」(需求面)及「影響力投資」(供給面)的社會創新(行動面)受到了國際社會的重視,得以與韓國、日本、澳洲、紐西蘭、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緬甸、斯里蘭卡、孟加拉、香港及中國約 13 個國家近 50 位代表們共襄盛舉。
    很高興唐鳳政務委員透過遠端視訊參加了工作坊,不但與領導全球影響力投資運動的 Sir Ronald Cohen(GSG創辦人)相見歡,同時加入了第二天的分組討論「Practitioner Workshop for Future NABs in Asia-Pacific」(註:NAB 是 National Advisory Board 的縮寫)與馮燕老師兩代社企政委「共聚一堂」為台灣發聲。
    分組討論中,馮老師以前政委的經驗分享了 3 年前她推動的行政院社會企業行動方案是為了「營造有利於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恰好與 GSG 所重視的生態系 5 大基石(5 key pillars)不謀而合,包括了: 一、資金供給面(Supply of Capital)如基金會、影響力投資基金及金融機構 二、資金需求面(Demand for Capital)如社會企業及社福機構 三、中介組織(Intermediaries)如微型金融機構及社企創投基金 四、政策面(Policy)如政府官員 五、其他生態系建造者(Other Ecosystem Builders)如媒體、研究單位及育成機構等
    這次會議有下列 3 項重大的訊息及啟發,有興趣多瞭解的夥伴歡迎交流:
    一、改變全球社會與環境的力量正在全面匯流中
    此次各國代表的多元性反映了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 SDG(主題面)、社會企業(需求面)、影響力投資(供給面)與社會創新(行動面)實為「四位一體」不可偏廢,例如與會的聯合國開發計畫署亞太總部(UNDP)下設了 SDG Impact Finance 部門其負責人配戴 SDG彩 色胸章,而今年 11 月底在阿根廷舉辦的 G20 峰會亦有可能將影響力投資納為正式議題之一(繼 5 年前 G8 之後),可見這個全球性、多元化、四位一體,持續改變全球社會與環境的力量陸續匯流中且勢不可擋。
    二、GSG 有機會成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民間社企組織
    全球影響力投資策導委員會組織 GSG(The Global Steering Group for Impact Investment)源自 G8 社會影響力投資工作小組(G8 Social Impact Investment Task Force)旨在協助各國成立「國家諮詢委員會」( National Advisory Board,簡稱 NAB)邀請前述 5 大基石的意見領袖們建立一個國內對話與國際交流的社群平台,共同推廣各類影響力投資(供給面)的創新工具(如成果導向基金 Outcome Funds、社會影響力債券 Social Impact Bond、影響力批發基金 Impact Wholesale Funds 等)以帶動其他 3 面向:SDG(主題面)、社會企業(需求面)及社會創新(行動面)的大躍進,例如這次工作坊第一天上午即是南韓成立 NAB 的慶祝大會(全球第 17),可惜南韓總統文在寅臨時有事無法致開幕辭。
    三、建議台灣可考慮繼南韓之後成立亞洲第四家 NAB
    G8 之一的日本最早成立 NAB,主席 Chair 是笹川平和基金會 The Sasakawa Peace Foundation,而日本基金會 The Nippon Foundation積 極參與其中,足見 GSG/NAB的 代表性與影響力,而後印度及南韓陸續加入,因此如果台灣可以順利成立亞洲第四家 NAB,不但可以傳承前行政院所推動的社會企業行動方案,也呼應了蔡英文總統及唐鳳政委以 3 大方向支持社會創新環境的政策:一、修公司法;二、導入創新法規沙盒案件申請平台;三、提升台灣社企的國際能見度。成立 NAB 將可以幫助台灣展現巧實力(Smart Power),顯著地提高國際能見度,並可應用其他國家的社會創新方案在行政院的社會創新實驗中心及創新法規沙盒平台先期進行實驗,亦有可能成為亞洲社會創新的實驗基地。
    目前已有 20 個國家創設了 NAB,在亞洲包括日本、印度及甫於今年二月加入的南韓。若一切順利,「台灣 GSG 影響力投資諮詢委員會」(Taiwan NAB)有機會於明年底前成為 GSG 在亞洲的第四號會員。我們期望 Taiwan NAB 是一個由民間發起,邀請制、非政治、非營利、多元協作、實驗開創且具代表性的聯盟組織,一方面積極與國際接軌、增加台灣的能見度,另一方面導入「兼容共益」(Multi-stakeholder Approach) +「跨部協作」(Cross-sector Collaboration) 的精神與作法,共同探索各類型「影響力投資」的可能性及突破點,讓台灣社企創新創業的生態體系更加完善。為此,我們預計今年底舉辦第一次 Taiwan NAB 籌備暖身小聚,研擬進一步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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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發展公司型社會企業,三大無法迴避的障礙

    發展公司型社會企業,三大無法迴避的障礙

    社會企業強調運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或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本次經貿國是會議中,政府因應全球化的五大策略之一。透過創新與創業,社會企業有機會將政府做不好的(政府失能)或企業不想做的(市場失靈),轉變成可自給自足、能持續擴展的營運模式。 然而,其中有一類社會企業,公司型的社會企業,又稱社企型公司,仍然面臨三大無法迴避的法規障礙,亟需改變不適宜之法規,或法規過度僵化之適用。也就是說,在積極導入政策工具促進或獎勵之先,應先鬆綁打造一個友善的生態系統。畢竟,凡社企型公司都必須自力更生,才能面對市場競爭,政府職責無非是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障礙一、社企型公司的宗旨與公司法以「股東利益最大化原則」衝突(公司法第一條),創業者可能面臨股東提起代位訴訟求償或違反公司法受任人義務之問題,也影響了民間投資者與社企型公司之間彼此的信任(Trust)、不利民間資金與社會資本的投入、無助於群聚效應及連鎖效果,更不易激發創新潛力(可參考美國多州將公益公司Benefit Corporation修入公司法的經驗)。 障礙二、財團法人及公益信託至今仍無法被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原則地核准投資設立與其公益目的相符的社企型公司(如老人福利基金會發起以長照為宗旨的社企型公司),以引進更多深藏民間的耐心資本(Patient Capital)。法律並沒有限制財團法人及公益信託不能投資或設立公司,但因缺乏ㄧ致的標準,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承辦人員多不敢核准,否則難保不被扣上利益輸送的帽子。尤其此涉及教育、文化、環保、內政各部會,而非僅相關經濟、勞動及衛福。 障礙三、目前政府各部會都沒有明確的標準或原則來認定社企型公司予以促進或獎勵。例如,負責推動創新育成的經濟部、鼓勵創櫃版募資的金管會、可投資社會發展的國發基金,以及規範政府優先採購的工程會等。 政府拼經濟,更要拼公義,才能避免贏者全拿、貧富兩極,並協助青年就業。此時,發展社企型公司不啻提供了政府一個可行的解決方案,既能引進民間資源、降低對補助倚賴,又可減輕社會問題。若法規鬆綁可以進一步釋放民間能量,讓公司型社會企業成為施政的亮點與國家的巧實力(Smart Power),今年2014若說是社企年,台灣成為社企島,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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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年,政府可以為社會企業做的一件事

    新年,政府可以為社會企業做的一件事

    社會企業創新與創業的動力,主要來自公民自覺與自省的力量,但終究政府擁有最多的資源、能發揮更大的影響力。因此,相信大家都很好奇,想知道這幾年來,正當其他國家陸續開始回應社會企業這個世界潮流的時候(如美國B CorporationLow-Profit 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認證、英國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y的法律位格、南韓Social Enterprise Promotion Act法案、以及法國、新加坡、香港相關的高層政策或行政措施等),我們的政府做了什麼?如果政府只需做一件對的事,應該如何施力,槓桿點在哪裡?

    中央正凝聚共識,值得期待;地方已啓動實驗,獲初步成效

    目前中央政府尚未將發展社會企業視為一項國家政策或予以策略性協助,但近來勞委會在職訓局成立了「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除曾參訪鄰近國家的實務案例、舉辦國際性研討會、積極與國內業者對話之外,最近還主動邀集經濟部與經建會,進行了國內首次政府跨部門的溝通會議。職訓局的泰山職訓中心,也委外進行了一項試驗性的「推廣社會企業永續發展行動方案」,希望結合民間營利與非營利組織力量,解決社會議題,未來成效如何,相當值得期待。
    而地方政府的實驗早已啓動。過去三年來,台北市勞工局根據「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方案」,已經補助了多家提出創新性就業模式的非營利組織或營利公司。該方案希望藉著逐年遞減的補助,促使接受補助的組織在三至五年內自負盈虧。其中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因此方案的協助,至今已成立了三家知名連鎖便利商店的加盟店,提供近二十位身障者長期穩定的就業機會,是有成效的案例。

    政府發展社會企業,應以導引私人資本投入社會創新與創業為目標

    如果政府發展社會企業的出發點,只是被動地想解決過去各種補助方案所造成尾大不掉或成效不彰的問題-例如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應何以為繼?庇護工場該何去何從?-或沿用以往強調齊頭平等、按人頭補助的模式,而非導入鼓勵創新創業、對等撥款的模式(matching fund),則可能限制了未來社會企業發展的範圍與格局。加以社會企業跨越了勞動、內政、經濟、衛生、環保、農業、財政,甚至文化等領域,在政府內部尚未達成共識之前,建議效法先進國家,將發展社會企業的視野,提升至更高的政策層級,並將其視為強化國家競爭力與軟實力的重要環節之一。
    如果政府真的有心發展能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的社會企業模式,最重要的目標,應是積極地導引公民社會自發性的社會創新(social Innovation)與社會創業(social entrepreneurship)行動。特別在現階段缺乏明確定義的前提之下,政府如何為社會企業在台灣找到可以一個可以反覆操作的法律位格、提供足夠的透明度與信賴感,使得社會創業家、專業經理人、私人資本家,甚至政府資源可以無障礙地投入,才是當務之急。政府應避免觀望的態度,或錯把非營利組織當成一個營利的產業來發展、轉型或升級,以致導入了不恰當的稅賦優惠等政策工具,鼓勵非營利組織從事本身不擅長或高風險的商業行為,辜負了捐款人的善意與期待。
    想要引發公民社會創新與創業的行動、建立可以反覆操作的法律位格,必須滿足下列三項普遍被國際接受為社會企業的基本條件。第一,能讓潛在的社會創業家(social entrepreneur)願意創新及冒險:因其實行市場策略、導入企業經營,有營收、能盈餘,而非依賴捐贈或同情心。社會創業家可能來自有理想的年青人、富經驗的企業人、非營利組織的經理人,以及以上三者的組合。第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的利益:因公司盈餘主要用來再投資於社會企業本身、解決社會問題。不謀取股東的利益不代表不營利,而是股東選擇將利潤投入公司的永續發展。第三,足以吸引公益性私人資本的投入:若有機會拿回本金及參與公司治理(high engagement),將可吸引一群不願只是捐款走人,更想見證結果的天使投資人(通常是對某些社會議題有負擔、具企業背景的中壯年人士)。除了投入金錢之外,他們也願意投入專業、人脈與熱情。

    鼓勵民間成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是一件對的事,而且現在就能做

    基於以上條件,在不另立新法案、符合現行法規、不急於定義的前提之下,所謂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不失為一種具有台灣特色的社會企業法律位格。
    成立一家「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有三部曲。首先,社會創業家必須找到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的營運模式(business model),並與社會投資者(social or impact investor)合作或合資創立公司。亦可由投資者先找到創業家,再一起發展可被投資(investment-ready or investable)的營運模式。其次,新創公司的股東必須將大部份的普通股份捐給非營利組織或公益信託,形成公益化的所有權,以確保公司盈餘主要用來再投資公司本身、或解決社會問題。最後,該公司可以特別股的方式增資,引進公益性的私人資本。發行特別股不會稀釋原有的普通股或所有權,模糊了目的。特別股的股東既非借貸、做公司的債主,也非捐贈、做公司的捐款人。特別股沒有所有權,如果公司獲利,可優先收取合理的股利(如高於定存但低於貸款的利息),甚至能拿回原始投資的本金,同時有機會實際參與董事會及公司治理,以確保「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透明度與信賴感。
    在台灣,「非營利社會型公司」並非理論。據了解,目前屬於慈濟基金會的大愛感恩科技公司、屬於雲門舞集文教基金會的雲門國際公司,以及屬於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的好工作社會企業公司,都是經過前述類似步驟所設立的。前述三家公司,相同的,都找到了專業且熱情的創業家、投資者及經理人,但因目的不同,有的或可稱為「非營利環保型公司」或「非營利藝文型公司」。
    其實「非營利公司」並非創舉,在國外早有法規與前例。在台灣,在只須建立機制、不另立法案的前提之下,政府鼓勵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將能激發更多公民創新與創業的行動、提高私人資本投入公益的意願,甚至鼓勵非營利組織積極地轉型。換言之,這是一個具體可行、有前瞻性的解決方案。

    「非營利社會型公司」能激發創新與創業、吸引新型私人資本的投入

    「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相較於營利公司的架構,因其公益化的所有權,可以大幅降低社會創業家起步的門檻,給予最大的耐心,且較不會產生利益衝突、圖利他人、或濫用他人愛心與善意的問題。此機制亦能理直氣壯地引進各種社會資本,包括導入專業的志工、運用閒置的公共資產等,因此更能與營利公司在市場上競爭。
    「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相較於非營利組織的架構,因其企業化的經營權,比較容易激發創新與創業的精神、提供足夠的透明度與信賴感、吸引公益性私人資本投入及參與公司治理,而且有利於持續累積資本、擴展營運規模,進而提供與一般非營利組織相較下更具競爭力的薪資福利,吸引更多的企業或專業人才投身其中。

    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有五大投資障礙,須請政府協助解決

    目前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有五大投資障礙。其一,非營利組織無法直接創立或投資新成立或未上市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其二,當「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股東捐贈其股權給非營利組織時,不能立即抵稅。其三,公司設立未滿一年時,發起人股權轉讓是無效的,因此「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發起人須先以小資本創立公司後再大舉增資,才能將大部份的股權捐出,耗時耗力。其四,若政府不明確認可及鼓勵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樹立較高的公義標準及進入障礙,未來當政府或企業有意提供此類型公司精神上肯定或實質性支持時,有可能發生利益輸送或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形。換言之,政府應建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註冊或認證機制,以免發生魚目混珠的情形。
    最後,現行「公益信託」無法直接創立或投資新成立或未上市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假若「公益信託」可以投資「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未來的獲利及本金將回流「公益信託」,再分配給不特定的受益人。因「公益信託」能抵稅之故,預期可以導引更多的私人資本投入公益,而不會增加政府的支出。為此,政府應協調「公益信託」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並與法定受託管理「公益信託」的金融機構緊密合作(如研擬相關辦法、訂定制式合約等),以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強化此類型公司的治理。也就是公益之先、須有公義。

    鼓勵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有七大好處,政府沒有不推動的理由

    政府鼓勵民間創辦「非營利社會型公司」至少有七大好處。其一,不需另立法案、節省時間與精力。其二,政府只需設計可反覆操作的規範與機制、鼓勵私人資本投入公益領域即可,不須身兼金主、裁判、教練、球員等多重身分,承擔了不合理或不必要的責任與風險,更不會增加政府預算支出。其三,讓更多政府方案與資源聚焦於鼓勵民間的創新與創業。舉例而言,之前提到的「推廣社會企業永續發展行動方案」或「身心障礙者就業促進服務方案」,若鎖定以扶持「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為目標、運用對等撥款的模式持有該類型公司的特別股,而非以發包委外或經費補助的方式,除了不易讓私人從中取巧獲利,也不會因補助關係結束後便失去監督機制。
    其四,可導引現行經濟型多元就業及庇護工場等補助型方案逐步轉型,進入公私部門合作的新里程碑、減輕政府的負擔。其五,可激發公民社會發起更多創意、創新與創業的行動,以協助政府結合非營利組織與企業一起來解決社會問題。其六,預期可以創造更多微型與中小型企業的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其七,中國大陸及其他亞洲「四老龍」近來紛紛將此列為施政重點的時刻,此機制將幫助台灣在社會創新與創業領域不落人後。
    以之前政府補助勝利身心障礙潛能發展中心發展連鎖店加盟體系為例。若改由政府投資一家專注於連鎖店經營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將可激發團隊創新與創業的精神、吸引更多公益性的私人資本,以及熟悉該產業的專業經理人投入。也就是說,相同金額的補助,若改成投資「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特別股,將能創造更大的價值。

    新年,政府可以為社會企業做的一件事,就是鼓勵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

    基於以上的論點,新的一年(民國102年),政府可以為社會企業做的一件事,而且是一件對的事,就是積極鼓勵民間創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政府的施力點至少有以下五點:
    ㄧ、認可「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為發展社會企業的第一步; 二、成立「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註冊或認證及監管機制; 三、允許公益信託或非營利組織得創立/投資新成立或未上市的「非營利社會型公司」; 四、以對等撥款模式持有「非營利社會型公司」的特別股,導引更多私人資本的投入; 五、持續深入評估其他國家發展社會企業的法案、政策或行政措施,作為下階段參考。
    至於社會企業的定義是什麼、範圍到哪裡、需不需制定法案,建議可以從長計議,也就不那樣重要與急迫了。只要政府踏出穩健的第一步,不久的將來,如世界潮流之所趨,相信所有營利的企業或有心的非營利組織,都會轉化或分別出來,成為某種類型的社會企業。
    我們都可以是改變社會的種子,一起讓心中的理想發芽茁壯
    From Idea to Action,2/3 社企流號召500個種子,一起分享心中對世界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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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祝福社企流,屬於你和我的社會企業平台!

    祝福社企流,屬於你和我的社會企業平台!

    首先,非常恭喜社企流的編輯們,經過六個月的孕育,終於推出了台灣第一個華文的社會企業資訊匯流平台。
    根據瞭解,極有可能,這平台也是全世界第一個類似的華文網站。因為目前看到的例子,不外乎都是附屬於某一個組織,或是以部落格的形態來經營,並不具備資訊匯流的功能。反觀歐美,近五年來,已有不少資訊匯流的平台上線了,例如Social EdgeNext BillionSocial Earth等,其後幾乎都有強大的基金會或贊助商支持。
    因此,真的很高興,社企流的編輯群竟然做到了!他們不附屬於任何組織,也不想只當個隨興的部落客,就憑藉著對於社會企業的熱情與初衷,利用業餘或課餘的時間、尋求專業的諮詢與協助,在資源相當有限、時間十分緊張的情況下,創辦了這個平台。在間接參與的過程中,我感覺這群青年朋友們,充分發揮了無中生有的社會創業家精神,值得大家多按幾個讚,著實鼓勵一下!
    雖然這條路上,沒有應得的掌聲,也缺乏該有的同伴(The Road Less Traveled),而且未來一定會出現許多經營管理上的考驗,但相信,只要大家不吝惜給予他們真誠的回應,用更寬容、更開放的心胸,來支持這個唯一來自台灣,也可能是全世界的第一個華文社會企業資訊匯流平台,他們就有更多的理由,為我們繼續走下去。
    社企流所大力推廣的,以「創新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的價值觀,從現今世代看來,似乎仍是一種非主流的奇想,然而,很快地,相信三至五年之內,就會成為這個世界的主流思考模式。如果您認為這個世界即將轉變,或應該改變,請與社企流保持密切的連結,吸取全世界的新知識、感覺大時代的新脈動。
    為什麼社會企業終究會成為主流?實在有太多原因了。可能是政府資源的拮据、非營利組織的轉型,或企業社會責任的承擔等因素,但只要稍微瞭解一下最近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的主題: The Future Across Generations 在談些什麼,還有近年來,一些世界級領袖對於資本主義的反思,包括比爾蓋茲(Bill Gates)的Creative Capitalism、麥可波特(Michael E. Porter)的Shared Value等,就不難發覺這世界正大幅地轉變,而你我有幸參與其中。
    若有時間,也鼓勵您上網蒐尋一下Social Entrepreneurship或Social Enterprise等關鍵字、看一下國外頂尖管理學院推出的最新學程,以及在台灣,大學生最夯的社團(除了證研社與蛋研社之外)現在倡議些什麼,例如,遍佈台灣15所大專院校的國際經濟商管學生會(AIESEC),以及剛成立不久的台大不同凡響社(Net Impact NTU Chapter)等, 這些未來領袖們對於哪些議題最有興趣,大概可以幫我們想像一下十年後社會與經濟的景況,應該都與社會企業脫離不了關係。
    去年底,一場由台灣大學不同凡響社(NTU Net Impact)舉辦的活動,邀請到Motherhouse的社會創業家,也是現任的總經理兼設計師,山口繪理子小姐(Eriko Yamaguchi)來台大演講,雖然沒有足夠的時間宣傳,結果卻獲得熱烈的迴響。從剛開始設想,只能容納60~70人的小教室,一路增加到300多人,最後連學生活動中心的禮堂都坐不下了。這樣大的吸引力、這麼多潛在的能量energy,就是社會企業終究會成為主流的小印證。
    據側面瞭解,Eriko小姐對於當天參加者的熱情、問題的深度,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演講結束後,人群圍繞著她與Motherhouse團隊久久不能散去。更奇妙的,台大Net Impact的指導老師是國企系的李吉仁教授,而社會系的陳東升教授卻坐滿整場。真的不知道,上一次在台灣,能讓管理學與社會學的老師們,齊聚一堂關注的議題是什麼?
    年初時,ELIV以立國際志工服務推出的志工之旅「柬單生活」,相較去年寒假,竟然達成超過10倍數的成長,甚至因為名額有限,必須向許多熱情的朋友說抱歉。真的不知道,上一次在台灣,不依靠補助、不仰賴善款、追求自給自足、可持續擴展,還能讓報名者向隅的國際志工行動在哪裡?
    是的,快速變遷的大環境,已經促使社會企業這四個字,成為有趣且值得探討的議題。在社企流開站的日子,這歷史性的一刻,讓我們一起祝福社企流,這個數位媒體的新生兒,在未來的每一天,都更有代表性與影響力。也期待社企流可以真正增添大家的見識、激勵有志的夢想家,並且成為更多華人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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