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原+瑪納 打造社會企業典範
聯合報╱記者黃昭勇(2014年5月12日) 做為台灣第一家把「社會企業」鑲嵌到公司名稱裡,成立第二年就損益兩平,並從2010年獲利迄今,光原社會企業董事長王鵬超仍不斷思考如何為阿里山的鄒族等原民朋友作更多事、找更多出路,成為台灣社會企業的模範。
四十出頭的王鵬超,擁有自己的事業。2006年,與同學陳雅楨等,共同在輔大外籍神父鄭穆熙的帶領下,成立瑪納有機文化生活促進會,在台灣西部山區,推動原住民農友從事有機耕作。
瑪納標榜「自助人助」、以原住民為主體,協助保存原住民文化家庭、提升經濟與生活,並兼顧台灣生態環境的保育。很有生意頭腦的王鵬超,兩年後再創立光原社會企業,發展出非營利組織─瑪納從事關懷、推廣與教育訓練等生產性活動;光原則協助建立銷售通路的「雙元機制」,即非營利組織搭配社會企業的運作機制。
光原與瑪納的運作模式,成為許多國內非營利組織轉型社會企業學習的樣板,像是崔媽媽基金會,去年就轉設立蝸牛社會企業;而先從社會企業發展的鄰鄉良食,則計畫回頭成立非營利組織,都證明了雙元機制的發展良好。
透過光原的銷售能力,瑪納在阿里山、南投建立了產銷班,成為台灣山區有機農業的代表;透過保證收購的做法,讓阿里山的鄒族農友發現,有機耕種比傳統灑農業的慣型農法更有經濟誘因,達到保護土地、讓原民可以在自己的土地安居樂業,更讓原本外出的年輕人願意回鄉,逐漸改善部落裡只有老人、小孩與婦女的舊況。
「這是一個防火牆的機制,」王鵬超說,瑪納每兩年改選一次,本質是企業的光原也可能被買走,「這種設計可以確保經營權變化,瑪納協助原民的宗旨不被改變」。
王鵬超不自覺的摸摸自己的頭說,「瑪納與光原是不可分割的,光原的存在,可以說就是為了服務瑪納」。
大學時期就開始當志工,創業後也到過非洲等不同的國家,讓王鵬超對於協助弱勢相當有感,也對國際經驗很看重。
為了落實社會企業重視人的價值,王鵬超不僅資助員工唸書,還打算加強與國際社會企業的連結。他表示,希望可以跟國外的社會企業談「交換員工」,讓光原的員工去其他國家的社企參與運作,也讓國外社企的員工來光原工作,藉此把瑪納分享、奉獻的精神,更加推廣,並深化成為員工的價值信念。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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