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報導:台灣社會企業願景高峰論壇 (下)
文:卓筱涵、陳玟成/圖:社企流
2013年10月31號所舉辦的「台灣社會企業願景高峰論壇」,特別邀請宏碁集團創辦人施振榮先生,以及史丹佛社會創新評論(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總編輯Eric Nee,與國內先進共同探討台灣社會企業的自覺反思、創業投資及促進發展等主題。主辦單位特別感謝靈魂人物,協辦單位活水社企開發的創辦人陳一強先生,在產、官、學界極力奔走才促成本日的盛會。由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和KPMG台灣所共同主辦的跨界論壇,顯示企業界正採取行動支持社會企業,別具意義。

社會企業 vs. 自覺反思

第一場論壇的主講人施振榮以王道三大核心概念:永續經營、創造價值、利益平衡開場,期望新企業精神可以長期對社會創造價值,並調整不同利害相關者的動態平衡。創業家的使命在於挑戰困難突破瓶頸,施振榮打趣的說,早上起床如果社會上沒有問題,就沒有活著的動力了。他認為組織的使命在於突破人性盲點,例如人人想掌權、認輸沒有面子等,進而建立激發人才潛能的舞台。面對臺灣的現況,施振榮有感而發表示,政府的資源分配是齊頭主義,政治考量大於一切。
回應施振榮的王道精神,台灣大學創意與創業學程主任李吉仁教授認為創新的利基在於商業模式,例如建立雙邊或多邊市場,使有能力或意願的消費者能夠負擔弱勢者無法全額支付的服務,消費動機不只因為善心也包含了創新的價值。肯夢集團創辦人朱平則認為,社會企業不是一群有熱血的人就會成功,而是社會大眾的覺醒反思而採取關注、購買或參與的實際行動。KPMG台灣所執行長于紀隆鼓勵企業社會責任除了捐獻以外,也可以投入專業知識與經驗,將企業精神帶入社會企業。
在問答階段,施振榮表示如果他回到27歲,仍會作社會創業家,雖然個人的影響力不會像今天一樣深遠,但經驗的累積可以日漸處理複雜的社會問題,他也鼓勵年輕朋友來日方長應勇於行動。如何處理社會企業的挑戰?朱平認為沒有輸贏,只有作最好的自己,失敗必然會帶來學習。李吉仁則認為創業精神加上創新精神一定可以克服困難。如何解決資源不足的問題?于紀隆表示在既有的資源與科技輔助下創新並發揮價值,施振榮則表示資源過剩容易浪費,有限的資源才能創造最大效果。主持人夢想學校創辦人王文華總結而言,社會企業應該規模化,透過不同專業合作達到團結力量大的加乘效果。

社會企業 vs. 創業投資

第二場論壇由社企流創辦人林以涵擔任翻譯,Eric Nee介紹了美國社會企業經驗,因為年輕人、消費者、矽谷創業家等的投入而興起,在方法上,非營利組織出現市場導向方案、共享價值、影響力投資以及美國公益型公司的興起。在公益型公司未成立之前,社會企業受限於傳統公司型態不能追尋公益目的,因此公益型公司的出現可以追求特定社會目的,並強調課責與透明。但Nee也坦言,公益型公司不一定有存在的必要,但它已經吸引投資者與創業者的資源投入,也產生可持續的經營模式。公益型公司如果要成為主流,需要有更多成功品牌、成功的創投與消費者行為改變就會產生影響力。
回應Nee的公益型公司,聯訊創投公司總經理暨共同創辦人鄭志凱認為社會企業不等於公益公司,社會企業創業家可以用很多方法達到社會目的,但公益公司是為了整合經營者與投資人雙方的期望而建立的機制。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暨資深顧問吳必然分析,在國內現有法規限制下解決社會問題需面對重重障礙,例如投資、董監事責任、未分配盈餘等阻礙,他期盼法令應該讓有創意的人更有發揮空間。KPMG台灣所執業會計師吳惠蘭則鼓勵建構有利的發展環境,包括推展公益公司法、建立社會企業自律公約、增加大眾對社會企業的認知、社會企業重視管理、以及建立公益資源平臺。
在問答階段,被問到美國投資者願意投資社會企業的理由,Nee認為有個人經驗與文化變遷因素,1960 年代大眾關懷社會的方式是上街遊行,但雷根時期的實務經濟政策推動了創業精神與資本主義,是今天社會企業作為解決社會問題方法的基礎。鄭志凱認為傳統創投在未來有可能會投資有潛力的社會企業,但目前社會企業發展遇到了創意與環境限制的瓶頸。吳必然律師建議在創造新制度推廣社會企業時不宜完全由防弊角度出發,吳惠蘭會計師則認為應搭配較佳的租稅環境。主持人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總結,美國的公益型公司有發展可能性就應該支持,而臺灣的社會企業不一定都要轉換成公益型公司,應依不同組織的目的與性質作考量。

社會企業 vs. 促進發展

第三場論壇由勞委會職訓局賴樹立副局長擔任主講人,介紹目前政府推動社會企業的現況發展。目前國內負責推動社會企業的專屬單位「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就是隸屬在勞委會職訓局底下。追尋政策脈絡的發展,可以源自921地震之後「以工代賑」的政策,一路到「多元就業開發方案」和「培力就業計劃」。發展社會企業是呼應社會環境變遷的需求,藉由經營企業的創新精神和執行能力,企圖要讓社福團體自立自足,永續經營來達成社會目標。
參考目前國際發展經驗,除了歐美國家,亞洲臨近國家如新加坡、南韓以及香港也正如火如荼推行社會企業,有些國家如韓國制定法規,有些則是沒有。對照國際經驗,政府在推動社會企業時,會擔心管太多反而影響整體發展,採用漸進式的三步驟發展規劃。第一步是倡議和宣導,提高社會對於社會企業的認同和共識。第二步是盤點現有法令和資源,排除發展障礙,進而建立社會企業發展支持系統,包括法規、育成和中介組織促成。第三步是推動直接協助或發展投資社會企業,整合目前政府資源促成社會企業發展。談起當前促進法令的可能方向有兩大主軸,一是從公司層面出發,修正公司法或另定公益公司法,藉此鼓勵社會資金的投入;另外一種是訂定社會企業發展條例,納入不同形態的營利和非營利組織,協助轉型或發展社會企業。
在隨後的回應時間中,主持人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女士表示,當前閣揆相當重視社會企業發展,期待社會企業未來在台灣的發展。王育敏立委談到有人擔憂與其成為惡法不如不要立法,但是立法可以確保社會企業能夠持續推動,不會因為閣揆變動而受影響。當前發展條例和公益公司法的兩條發展主軸,不但能夠納入現有的社會企業,還能藉由立法增加社會企業募資的來源。
台經院第六所楊家彥所長歸納目前台灣社會企業發展可以分為公益團體事業化和不再以盈利為唯一的商業模式,其中成功的商業模式更能帶來社會效益。聯訊創投公司總經理鄭志凱先生比較社會企業和一般企業,認為前者的創業環境更艱困。但是他期許透過社會推動發展,能達成以下四個理想:一流人才進入社企、做社企不用背負莫須有的道德壓力、找錢不再辛苦、成為影響企業經濟行為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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