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示基因改造、消費者有「知」的權利?美國大企業與食安團體的長期對抗賽
編譯:任亮欣
編按:全球人口的爆炸成長,為配合糧食供需量及成本壓縮,基因改造食物已無可避免地出現在每個家庭的餐桌上,基因改造食物對人體、環境是否有害,一直以來社會上都存在著兩種聲音,而食安問題的接連爆發,支持和反對陣營的動作也越漸頻繁。
2014年11月4日,含基因改造食品標示的倡議,分別在科羅拉多州及奧勒岡州受到糧食政策專家關注,最終投票結果反對陣營皆獲得勝利。此倡議造成支持與反對陣營展開大戰,美國最大的食品和農業巨頭均紛紛投入巨額資金反對基改標籤運動的倡議,而目前最激烈的對抗正在奧勒岡州上演。
奧勒岡州92號法案(註一)的反對陣營共募得1900萬美元,捐款名單不意外地包含可口可樂(Coca-Cola)、百事可樂(PepsiCo)、通用磨坊(General Mills)、卡夫(Kraft)、家樂氏(Kellogg’s)、康尼格拉(ConAgra)及其他倚賴基因改造玉米、黃豆與甜菜等的大型食品企業。專門研發與銷售基因改造種子和農藥的企業,如孟山都(Monsanto)、杜邦先鋒(DuPont Pioneer)、陶氏農業生技公司(Dow AgroSciences)當然也在其中。這些企業同時也為反對2012年加州37號提案(註二)及2013年華盛頓州522號倡議(註三)挹注大量資金。
反觀奧勒岡州提案的支持陣營,募資僅有760萬美元,不到反對陣營金額的一半,但前陣子美國民意調查顯示雙方展開拉鋸戰,44%的選民支持該法案、43%的選民反對、有13%仍在觀望,從其他民調中也顯示沒有任何一方有進展,這項法案因此成為奧勒岡州有史以來花費最高的公投。(編按:目前公投結果已出爐,此提案最終以809票的極些微差距宣告失敗。)
支持和持續關注各州推動法案進度的安全食品中心西岸總監Rebecca Spector認為,保有驅動力和策略性對支持奧勒岡州的倡議有幫助,相較於科羅拉多州的處境,奧勒岡州倡議因為透過立法而起步得早,最終雖然宣告失敗,卻直接進入投票階段,因此奧勒岡州的人民有充較裕的時間可募集資金。由於資源有限,支持陣營選擇投注資金在奧勒岡州上,透過近10,000則電視廣告的放送,拉近了與反對陣營的差距。
在科羅拉多州,支持陣營與反對陣營資金的懸殊差距讓法案註定無法成功,由杜邦先鋒(DuPont Pioneer)、孟山都(Monsanto)、可口可樂(Coca-Cola)、藍雷(Land O’Lakes,美國最大黃油及乳酪廠之一)及賓堡烘焙食品(Bimbo Bakeries)旗下品牌等反對陣營企業組成的同盟募集了超過1660萬美元,其中有430萬美元花在強力播送三千多個電視廣告,相較支持陣營僅募得不到100萬美元,連一個電視廣告都沒有。
科羅拉多州丹佛市Chipotle墨西哥連鎖餐廳的發言人Chris Arnold指出,在其他州由公民連署的倡議起初都有達到門檻而進到投票階段,本來有機會獲勝,最終仍不敵食品及農業大財團的錢海戰術。
Chipotle墨西哥連鎖餐廳自2013年在菜單開始標示含有基因改造成分的項目並期望能在未來的幾個月內讓基因改造的成分消失在菜單上,雖然他們公開支持科羅拉多州及奧勒岡州的倡議,但因牽涉政策性問題仍終止支持倡議的捐款。反對陣營的錢海戰術成功讓科羅拉多州正在進行的105號提案胎死腹中,根據民調顯示,原本七月科羅拉多州有75%公民支持該提案,但到了最後一周,支持率下滑到僅剩34%。
Arnold表示:「這樣的無限迴圈令人很挫敗,但未來一定有人能打破僵局,在多數的州通過之前,就會制定出更有效且是全國性的基因改造食品規範。」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法(GMO-labeling)已在康乃狄克州及緬因州通過,但需要鄰近各州也通過類似的律法,才能相得益彰;若科羅拉多州或奧勒岡州改變法律,是否會直接影響其他州而造成骨牌效應仍值得關注。佛蒙特州已在五月成為美國第一個通過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法的地區,在2016年六月開始生效前,卻已面臨由食品雜貨製造業協會提出的聯邦訴訟的挑戰。
當標示法支持和反對陣營的爭戰越演越烈,兩方都期望朝向聯邦立法邁進。
通用磨坊(General Mills)發言人Kirstie Foster透過電子郵件表示:「通用磨坊向來反對以州立法,我們相信食品標示管理必須以國家標準制定統一規範,因此我們在十一月公民投票前反對奧勒岡州(92號法案)和科羅拉多州(105號提案)兩州分開制定的標示法。」兩方在國家層級的對話是分歧的,支持陣營希望通過2013年由加州參議員Barbara Boxer與奧勒岡州國會議員Peter DeFazio提出的「基因改造知情權」(Genetically Engineered Right to Know Act)法案,眾多食品及農業企業則支持坎薩斯州眾議員Mike Pompeo提出的2014年「安全準確食品標籤法」(The Safe and Accurate Food Labeling Act of 2014),該法案提倡在國家主導前,優先發起自發性標示基因改造成分。
Spector預測2015年將有更多的法案被提到州層級,但對聯邦層級的下一步動作保有質疑的態度。2014年有36個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法案在20個州議會中被提出,說明這些法案推動的力量仍然很強,因此直到聯邦政府及食品藥物管理局下達基因改造標示的命令前,重要的是讓法案挺進到立法階段,讓大眾有參與公聽會和修正法律的機會。
註一:奧勒岡州92號法案主張要求食品製造商、零售商、供應商標示含基因改造的食品或成分,動物飼料及餐廳餐點除外
註二:加州37號提案主張含有基因改造成分之食品必須標示,不得標榜天然的字眼,當時反對方募得4600萬美元,遠超過支持團體的920萬美元,因此法案最終沒有通過,但加州成為美國率先提倡標示基因改造的地區。
註三:華盛頓州522號倡議主張含有來自或含有基因改造植物或動物的食品和種子須標示於產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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