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接政府、企業資源 發揮善的力量
經濟日報/黃兆仁、林業修(2014年8月28日)
每當遇到重大災變,台灣展現的力量都很令人感動。大量企業捐款,民眾自發協助,台灣善的力量是非常強壯的,尤其那一份出自內心的人文關懷,才是台灣最美麗的內涵。民間與企業出錢出力彌補政府在社會福利政策傳輸系統上的缺口,呈現出國人對大社會的博愛與關懷。我們要討論的是如何將「企業博愛」與「政府資源」有效串接成為具企業社會責任與福祉新系統環境。
作法上則是由政府建立聯盟平台方式,掃除法規障礙,並且擴大「企業社會責任」的參與,建立「社會企業」友善環境,同時結合公民媒體力量,達到廣宣效果,徹底建立同時兼具社會關懷、環境議題及經濟面向的組織平台,讓這種善的力量可長可久,並且產生正向循環及正面能量。當出現企業社會責任納入核心的企業經營價值,或是成立更多新創型社會企業時,將可引導出更具社會影響、營收增加、治理精進與環境永續的安全、友善、創新大社會。
二○一一年美國發生占領華爾街運動,當時除了喊出經典的「我們是那百分之九十九」口號外,另外也檢討企業社會責任的應有作為。隨後,美國各州陸續立法,試行非常多社會企業法案。環顧美國近期發展,雖然仍依「企業應以股東最大利益作為企業經營之優先目標」的標準,但也大幅調整企業經營哲學,參與社會企業活動,成功地將公司治理推升到另一層次,直接與間接地增加企業營收與品牌價值。具體實例有星巴克公司結合咖啡小農發展出新物流系統與供應鏈,創造永續雙贏;Timberland公司則是允許公司員工每年有四十小時參與社會公益,員工創新力大增,品牌價值增加。
在社會企業推升方面,英國政府深感在推動社會福利政策上出現「時效」及「組織」上的缺陷,於是在二○○一年成立社會企業部門,了解社會需求。次年展開社會企業推廣策略,藉由盤點法規及獎勵措施,建立適合社會企業發展環境,熱絡社會企業發展,解決英國社會問題。
反觀,我國在社會企業發展上無特別推廣,雖然諸多企業以財團法人型態自主發展,然因國內並無健全完整指導方案措施,導致社會企業在經營管理及初期籌資出現困難。未來我國要發展社會企業,應系統性的提出對於培養社會企業之發展內容,傳統補助及稅賦優惠作為不足以因應需求,而應規劃出具經濟力、在地力、永續力的社會企業。我們也應邀請具輔導、創新研發及評鑑的組織,陪同成長,促進發展。
台灣社會已出現對「企業社會責任」與「社會企業」的強烈需求,這是國家與市場作為之外的第三選擇。如果政府與企業能投注資源來發展上述第三選擇,那台灣必呈現「人文、關懷、創新、在地、環境」的永續發展社會。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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