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社會企業發展 切勿揠苗助長
聯合報╱謝邦俊╱黑暗對話社會企業創辦人(2014年7月28日)
方興未艾的台灣社會企業存在一個有趣的現象,許多創業家在充滿情懷的投身某項社會改革之初,並未深思定位自己的行為究竟是不是社會企業,甚至可能根本搞不清楚甚麼是社會企業,然而隨著事業體的發展與其努力議題逐漸受到各方的關注與重視,這時在各種場合或各類對話中,就會不斷被指正為是社會企業,於是逐漸反覆被說服,直至有一天若有所悟的隨順眾生接受指教,終於同意或承認自己所努力的就是社會企業。
這個有趣的認祖過程反映了社會企業的多元性與多面向,面對社會上的某種缺陷,或不正義,或長期被忽略的需求,或企圖實現某個社會理想,一些不願僅止於抱怨指責的人,劍及履及身體力行的投入他們所發掘出的社會問題,嘗試用微薄的個體力量,改善這個看似有著千瘡百孔的貧瘠社會。
他們的所作所為,是不是一定符合社會企業的定義或規範其實並不重要,關鍵是其起心動念間所希望改革或促成的理想。
他山之石有攻錯之效,歐美國家或亞洲鄰邦推動社會企業已有多年,績效顯著歷歷可數,例如英國的社企多達28萬家,年營業額超過五百億英鎊,占國家GDP1.7%,反觀台灣的社會企業起步脈動不過五、六年,現今仍處於牙牙學語努力學步的階段。
台灣這個時候急著倡議立法或是強制規範定義或橫加認證,猶如新手父母忙著替稚齡幼兒指定婚配一樣操之過急。這也說明了,為什麼學界與社企實務界大多數人都反對在現階段替所謂的「社會企業」設定法律框架,或執著定義出一個斬釘斷鐵的明確規範。
目前政府極為重視社企發展,從中央到地方似乎都將社會企業視為是解決各類社會問題的萬靈丹,因此急著拉拔助長;然而欲速則不達,揠苗助長只會殘害幼小植栽。
其實,政府只要提供一個友善、寬容與鼓勵的生態,能夠真的放下凡事防弊樣樣干涉的負向思維,相信台灣的社會企業一定能在公民意識與基層草根力量的強勁支撐下,為因為政府失能、企業失信、志願失靈的社會窘境找到彌補斷層與對立的新善對策。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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