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百大企業 僅56家關注企業永續
聯合報/記者沈婉玉(2014年3月25日)
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董事長簡又新指出,政府對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發展的重視不足,相關法令規範缺乏,當全球都在關注企業的透明誠信、創新成長、社會共融等指標時,台灣企業永續發展程度卻只是「後段班」。
去年毒澱粉、假油、混充米、香精麵包、偷排廢水等事件頻傳,「假」成為年度代表字。簡又新說,國家要進步,企業是核心,企業若都能永續經營,將是國家之福;台灣的企業若無法擺脫「無商不奸」的錯誤窠臼,國家競爭力無法提升。
簡又新指出,各國前100大企業中,平均71家企業有出版企業永續報告書。台灣許多企業雖然在世界上赫赫有名,但是去年有出版企業永續報告書,以表達對社會責任及永續經營的關注的台灣百大企業,只有56家,不但低於平均數,也是亞洲最差,跟印尼、馬來西亞都不能比。
「連報告書都不敢寫,還會關注企業永續嗎?」簡又新說,雖然有出版企業永續報告書的企業不一定在永續工作上表現的盡善盡美,但至少這是一個開始,是最基本的工作,代表企業的透明與誠信,願意善盡公司治理與社會責任。
簡又新說,去年各國企業出版永續報告書的數量暴增,主因是前一年聯合國在巴西里約舉辦Rio+20會議後,各國承諾推行企業永續工作。他說,除了企業要有意願及意志遵行企業社會責任及永續精營外,政府也必須強制性地推動,例如,強制台灣百大企業必須出版永續報告,或納為企業上市規則規範項目之一。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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