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舉辦社會企業大會 力推歐洲社會經濟
1月16日至17日,歐洲經濟與社會委員會和歐盟委員會共同在法國斯特拉斯堡舉辦了社會企業大會,超過2千名代表參加,此次會議通過了《斯特拉斯堡宣言》 ( The Strasbourg Declaration),提出了10項關鍵的行動計劃,旨在在歐盟範圍內大力推進社會經濟與社會企業的發展。
歐盟委員們通過此次會議達成共識,認為社會企業在歐洲的未來進程中必鬚髮揮更大的作用,而新的行動計劃對於激發社會企業的潛力、以及促進它們智慧、可持續和包容性地發展至關重要。
歐洲議會主席Martin Shulz認為,社會經濟組織是重拾歐洲公民信任的關鍵,因此歐洲議會成員有意將社會經濟推至歐洲2020戰略的前沿。他談到,「來自國家的社會保障日漸萎縮,公共部門的資金狀況不斷吃緊,這意味著公民的社會保障越來越薄弱。我們不能接受這個現實,因此必須要把社會經濟置於我們工作的前沿。」
就在本次會議前夕,歐洲議會剛剛決定在歐洲範圍內,向廣大小型企業和社會企業開放價值4500億英鎊的公共服務合同,同時將立法指導公共部門在服務採購過程中更多關注環境、社會與創新。
歐洲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第三工作組的副主席Ariane Rodert提出,「在歐洲,傳統的公共服務採購模式就是尋求最低價格。而現在,投標的重心會轉向那些能夠提供社會與環境效益的組織。」
《斯特拉斯堡宣言》被視為一個工具,幫助社會企業和社會經濟在歐洲範圍內提升至決策圈的高度,10項關鍵行動計劃為: 1.歐盟必須遵循《社會企業計劃》(Social Business Initiative)的所有行動,開發該計劃的第二階段來擴大範圍,深化與(社會企業)生態系統內各成員國、區域和地區政府、公民社會組織和關鍵方的合作夥伴關係。
2.歐洲經濟與社會委員會、下屆歐盟委員會和下屆歐洲議會必須全力執行斯特拉斯堡會議所提出的行動建議。
3.在歐盟、國家、區域和地區層面,都必須要和社會企業部門更緊密地合作,共同創造適合當地實情的社會企業支持新政。
4.歐盟委員會必須承諾創造一個社會企業的生態系統,並在其政策中主流化。
5.歐盟成員國、區域和地區政府必須全力支持社會企業,幫助它們進行能力建設。比如法律框架、資金渠道、初創支持、發展支持、教育培訓與公共採購。
6.歐洲機構和成員國,特別是在社會經濟還欠發達的地區,應該加強社會企業在結構性改革方面的作用,以擺脫危機。
7.歐盟委員會、各成員國和區域必須促進各國社會企業之間的合作、共享知識與經驗。同時,所有公共部門之間應該更好地協作,加強他們支持社會企業發展的能力。
8.公共部門和私有部門必須開發充分的金融產品或中介,全程支持社會企業。
9.無論是針對決策者還是普通公眾,社會企業都需要進一步的研究和各國數據的收集,以便更好地理解、認可和呈現。 10.在新的歐洲,各方都需要在關注經濟增長的同時,從更廣義的層面關注價值的創造,在匯報社會經濟進步的時候包含社會指數並展示積極的社會影響。 來自歐盟委員會的信息是清晰的,歐盟的內部市場與服務委員Michel Barnier提到:「歐洲不僅僅關注財政,我們能夠積極地幫助各國政府創造圍繞社會企業的新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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