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藝術家別再「不屑銅臭」
記者周美惠╱台北報導
藝文團體發展社會企業蔚然成風潮。學者專家昨天在座談時呼籲,藝術家得改變「不屑銅臭」的想法,以擴大跨領域合作;而政府也應該有投資概念。 聯合報副社長羅國俊主持「文化力與社會創新」座談時表示,社會企業不只要有高貴目標,還需有現代企業精神及務實的營運。
政大校長吳思華表示,社會企業與一般企業最大的不同在於「價值的主張」,社會企業有清楚的價值主張,不像一般企業追求「利潤極大化」。但社會企業用信仰及理想號召別人,有所成應讓大家分享利潤,「唯獨自己除外」。
吳思華說,社企所有參與者都可以分配利潤,但股東不可以分配利潤;藝文社會企業也應該勇敢讓價值與社會結合,擴大合作夥伴,「而不只是孤芳自賞。」
白鷺鷥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陳郁秀呼應說,藝術界不要排斥商業行為、要改變「不屑銅臭」的觀念;從政府、企業、藝術家到觀眾的觀念都需要改變。她舉例說,在法國看表演,中場時間及消夜時間就是藝文界與企業社交及工作的場域,可以聯結社會網絡,甚至是國際交流。
政大名譽教授吳靜吉強調,企業界與藝文界一定要建立平等的夥伴關係,而非「我給你,你得聽我的」。
他認同施振榮講的「利他」概念,「做社會企業一定要有同理心」。因為只有熱情而缺乏同理心,可能變成「善霸」。
施振榮表示,經營社會企業比經營一般企業更難,分紅也不能少。例如:美國私立大學的副校長專門負責募款,他們的薪水不低,擁有高度專業。
他的說法似乎與吳思華似乎有異。吳思華私下解釋說,他的想法與施振榮是一致的。他說,社會企業的股東、董事等「不可以分配利潤」;但是工作人員當然可以得到報酬,而私校的副校長就是工作人員。
吳思華認為,如何評量社會價值的成果,將是下一個挑戰。他說,一般企業有財務報表,社會企業是不是該有「價值報表」,告訴人家「價值正在推動,並有成果」,才不枉有這麼多人幫忙、滾動那麼多資金。
【2013/01/17 聯合報】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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