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力公益信託 拚下季上路
經濟日報╱記者葉小慧(2013年12月27日)
鼓勵企業捐錢幫助民眾就業、創業或發展社會企業,勞委會昨(26)日通過「勞動力發展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讓企業或個人可根據這項辦法設立「勞動力公益信託」,指定做為促進就業、職業訓練、協助微型創業等用途。預估最快明(2014)年第1季正式上路。
此外,勞委會昨天也通過「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再擴大,將私校編制外工作者及大廈管理委員會納入勞基法。其中,私校編制者自明年8月1日起適用,大廈管委會則分兩階段,第一階段是已報備成立的大廈管委會在明年7月1日適用,未報備者2015年元旦起適用。
勞委會官員表示,勞動力公益信託辦法正式上路後,若民間的資金持有者有意從事職業訓練、人才培訓、就業服務、提升弱勢者就業及發展社會企業等勞動發展相關公益事項,無論是法人或個人,都可透過這項公益信託制度,將財產信託給信託業者等受託人進行管理及營運。官員並指出,如果受託人是信託業者,委託人在信託財產的移轉上,將享有稅賦相關的優惠。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勞動力公益信託辦法通過後,期待藉由「公益信託」方式,引導社會公益資源挹注有關勞動力投資與發展的領域,並作為推動社會企業發展的工具,以兼顧公益信託健全發展及推動社會公益。
以往信託用途多只在教育文化、體育及慈善等,一旦可成立勞動力信託,將可引導民間資源協助勞動力發展。例如每年獲得國際技能競賽優異成績的好手,得獎回國後若想創業,往往面臨資金問題,勞動力公益信託可指定協助,幫助對方更快創業。
全文轉載自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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