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 Credit: Founders Pledge 粉絲團Photo Credit: Founders Pledge 粉絲團
一份美國近期發表的研究發現,比起一般人,創業家不但更樂於掏錢做公益,也更樂意當志工,堪稱非營利組織的好夥伴。
整理/梁元齡
《慈善紀事報》先前做過一項調查,他們根據「財富世界 500 大企業」名單,選出前 300 大的公司,其中有 63 家提供了過去兩年的內部資料。總體而言,這些企業的稅前慈善捐助額,約僅佔營利的 1%,一般美國民眾則約捐出收入的 2% 至 3%。
簡言之,一般來說,龍頭型企業的捐款佔獲利比例,比一般美國民眾還要低。
然而,根據美國富達慈善基金會(Fidelity Charitable,註一)近期發布「做慈善的創業家」(Entrepreneurs as Philanthropists)報告,經營個人事業或主導公司營運的創業家們,每年的捐款額度足足比一般受雇員工多了一半,投入志願性服務的比例也高出許多。
這些創業家更意識到,展現慷慨的態度,對提升個人及企業形象會有幫助。
這份報告的調查對象來自各行各業,樣本數共 3 千人。只要是創業或擁有自己事業者,都屬於報告所定義的「創業家」。另外,除非握有控制股權(註二),否則股東就不算是「創業家」。而舊金山矽谷的龍頭企業則因地位特殊,沒有被納入本次調查範圍。
總體而言,比起領相同薪水的受雇職員(如某企業中某部門的主管),創業家的捐款額多了 1200 美元;此外,2/3 的創業家每個月至少會撥出兩小時,參與利益團體的志願性服務。這些創業家的實際人數約有 2700 萬人,且還在持續增加中。
調查也發現,那些計劃 5 年內將公司售出或易主的創業家,高達 69% 有興趣在退場時做慈善捐款——由此可知,長遠來看,獲得創業家們的忠誠支持,似乎更有利於非營利組織。
已經有個組織率先發現了這件事,還發展出一套應對模式,那就是「Founders Pledge」。Founders Pledge 是個跨國的非營利組織,他們與初階科技新創合作,由各企業許下承諾,退場時至少捐出 2% 資金來做慈善。平均而言,大部分的企業最後都會捐出超過 7% 的資金。(同場加映:「想讓社會影響力擴大,必須幫助社企穩定成長」解密大企業與社會企業的雙贏合作之道
(非營利組織 Founders Pledge與初階科技新創合作,由各企業許下承諾,退場時捐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來源:Founders Pledge)
(非營利組織 Founders Pledge與初階科技新創合作,由各企業許下承諾,退場時捐出一定比例的資金。來源:Founders Pledge
目前為止,Founders Pledge 已經談下 1300 個專案,資金價值估達 5 億 5 千萬美元,最終都將分配給各利益團體。其中已至少有 65 名創辦人捐出 9100 萬美元。
志願性服務方面,比起傳統受雇員工,創業家也對提供專業服務表現出更為濃厚的意願,比如協助募資,以及擔任委員或董事。
調查也發現,只要設下能夠追蹤、衡量贊助成效的關鍵績效指標,比起贊助一般的 NPO,企業家贊助嘗試創新解方 NPO 的機率會高出一倍。
另一方面,對於想開發新贊助商的 NPO 而言,針對龍頭型企業,好好評估他們的參與方式,也是一項非常重要的課題。通常,這些可能成為贊助商的大企業在決定要不要掏錢時,會將一個組織的信用及過往紀錄列為重要的考量因素;而比起單純掏錢贊助,他們也大多在尋找更多做慈善的模式。
註一:富達慈善基金會成立於 1991 年,他們透過捐款人建議基金、分配補助款給各個組織,幫捐款人經營個人的慈善形象。營運至今,富達慈善基金已協助代操超過 300 億美元的補助款,並將款項分配給 22 萬 5 千個組織。
註二:控制股權(controlling share)指對公司擁有決定性票數、握有話語權的持股比例,可由一人或多人共同持有,通常情況下為 50% 加一股,但也可能更低。
核稿編輯:李沂霖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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