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社會企業國際研討會系列專題之三:改變世界的新力量—國內社會企業發展政策建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為推動社會經濟政策,於11月8日辦理「2012社會企業國際研討會」,由職訓局林三貴局長主持第三場次座談,與各界專家、學者討論國內社會企業的發展現況,對我國未來社會企業政策規劃提供建言。
引言人: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辛炳隆
主持人:勞委會職業訓練局局長林三貴
與談人: 
1. 倫敦國王學院教授黃西誼 2. 光原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李志強 3. 活水社企開發共同創辦人陳一強 4. 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副主任施淑惠 5. 中華民國社會事業發展協會秘書長陳淑蘭

讓社會企業自由發展  是政策的重要原則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辛炳隆副教授表示,臺灣目前對社會企業尚無明確定義,但可以「多元就業開發方案」的經濟型計畫為想像。社會企業的發展始於1980年代後期,2000年大幅成長,主因有社會需求增加而帶來的公共服務、NPO受政府減少補助而須自立、經濟不景氣的就業促進措施與社區總體營造政策,及企業展現企業社會責任(CSR)而捐款NPO等因素。
然當前發展社會企業卻面臨「除了有心 什麼都沒有」的困境,包括人與資金的缺乏、依賴捐款與補助、缺乏經營與產銷的專業及企業多贊助少參與,因而限制其發展;辛教授也提到是否應提供社會企業市場保護?或以其做為就業促進工具?及應由哪一部門主政?等等極須思辨的議題。
為此,辛教授借鏡其他國家經驗,如避免給社會企業過度保護、成立專責單位及基金、提供法律定位、利用賦稅工具鼓勵企業投資及政府建立交流平臺等政策措施;他也提到,社會企業是一種經營模式的創新,政府要做的是要協助其解決需求與排除困難,不揠苗助長,也不要誤導社會企業的發展,或期待能解決大量失業問題,應使其能自然地依其宗旨與信念經營,才是最好的政策。

政策制訂須因地制宜

倫敦國王學院黃西誼教授表示推動社會企業是經濟發展快速國家的趨勢,她看到勞委會已做了很多社會企業的基礎建構工作。她提醒政策必須本土化,方能因地制宜,且須避免依現象制定政策,形成短促而缺乏長遠與建設性的政策,此外尚須考量國家的政治價值取向與資源問題。她表示台灣有許多小型經濟體的交易與宗教團體,是否也能成為社會企業的可用資源,另外「多元就業開發方案」也是重要可採的社會與政策資源。
最後,她提到以下主張:一、社會企業須法制化以賦予其地位;二、政府應照顧弱勢的組織;三、政府應鼓勵企業與社會企業合作;四、政策制定應有其根據,她觀察到臺灣社會企業發展的起步經常是小規模開始,建議政策應採取漸進的方式與這些草根性的組織互動,提供參與政策制定的機會,並舉例歐洲城市有許多地方政府與社區建立夥伴關係,成立社區公司,讓居民一起參與決策,以正式與非正式方式影響法律制定。

以企業合作及策略聯盟促成小規模社區經濟

光原社會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創辦人李志強探討臺灣非營利組織轉型成社會企業與社會合作社或新創社會企業面臨的問題,如規模經濟雖可以吸引資金挹注,但須先考慮投入更多的行銷設計和服務,而小規模經濟體系則可採企業合作或以策略聯盟的方式進行,這也是光原社會企業的運作模式。
李志強先生舉了與農民合作的例子,農民們在募集資金這個部分會遇到相當大的困難,於是他提出預付貨款、保證收購與銜接市場等方式,並規範資助期間等。最後他提到臺灣有很多社會企業足堪典範,並期望有更多政策資源的協助,讓社會企業轉型為提供服務的場域,也使臺灣社會企業有更好的發展。

政府應協助社會企業排除經營與投資的障礙

活水社企開發的創辦人陳一強先生提出幾個論點,首先是如何鼓勵社會創業家投入社會企業?如何鼓勵社會性投資?及如何建構生態系統,以法規架構來支持社會企業的發展?除原有的投資來源,還要吸引新的投資者,如所謂的天使投資人;在做法上可施行市場策略,導入經營績效使其有營收,而非靠捐贈或同情心,且盈餘須用來投資社會企業本身或解決環境問題,而非為出資人或所有者謀取最大利益。
他也說明為何企業不願進入此領域,其因在於企業不懂NPO或社會企業在做什麼。他提出兩個主張,一是建議政府認可所謂的非營利公司,使得公司在獲利後,將資金再投入非營利組織或是公司內部使用;二是政府正規劃的公益信託,使資金能循環運用在公益上。最後,他認為政府要協助社會企業排除一些經營與投資的障礙,吸引資金與人才投入,賦權社會創業家做更多有意義的事。

以就業促進為政策核心,發展社會企業

施淑惠副主任負責職訓局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業務,她和大家分享各國推動社會企業的作法及近期前往韓國考察當地社會企業發展現況與心得,她表示韓國設有專責單位來主導社會企業,並有許多外圍育成組織,協助社會企業的新創與諮詢輔導,並以〝量〞來創造社會氛圍;值得思考的是立法的必要性,韓國雖訂有社會企業促進法,但民間單位卻認為政府應給予社會企業自主發展的空間,並建議以諮詢代替補助,減少政府的干預。
在臺灣,政府的角色與作法將是以就業促進為政策核心,發展社會企業,並規劃運用公益信託,協助社會企業取得資金支援。另外她提到專責單位的設立,需要透過各部會的溝通與協商,其推動層級及行動方案亦是影響成效的關鍵。

突破現有框架 建立社會企業產業鏈

中華民國社會事業發展協會陳淑蘭秘書長首先提到社會企業就是把商業市場的策略、經營手法和創新的模式帶進營運和管理,有別於傳統模式,其精神就是讓消費者擁有高品質的產品,善待股東、員工和生產者,卻又不造成企業家的剝削和資本集中的現象。她也以喜憨兒、里仁有機商店和彭婉如基金會為例,說明規模經濟的效益,他們創造了弱勢族群就業機會與開創有機產業的發展,足見規模經濟的方式讓社會企業的影響力更大。最後,她提到如何讓企業出資,再透過一個網絡架構整合各單位的分工服務,形成產業鏈。
陳秘書長期待臺灣能以營運模式的創新,規模經濟的建立,再透過產業鏈網絡架構,憑藉著現有的資源,創造出臺灣社會企業的美好光景。

職訓局願擔任跨部會整合與協調的角色

主持人職訓局林三貴局長表示,現在,臺灣社會企業已累積足夠的發展基礎,職訓局也成立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期待未來透過專責單位的設立與政策制度的支持,鼓勵更多有「心」人士加入社會企業的行列,讓政府與民間持續合作,職訓局樂於率先擔任跨部會整合與協調的角色,從創意、創新到創業,促成各種經濟發展的可能,建立有助於發展社會企業的環境,實現兼具社會性目標的經濟發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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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院勞委會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

    行政院勞委會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

    職業訓練局為推動社會經濟政策,於100年12月5日成立「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Office of Socio-Economic Development, OSED),除承續「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政策外,101年也增修「培力就業計畫」補助項目,包括:產業轉型或創新、社會性事業創業、特定族群之創業或就業支持系統、區域再生發展,或促成服務、產業之垂直或水平整合者。期以「社會企業」的方式為在地社群創造就業與社會衡平發展的新機,未來將透過跨政府部門溝通及與民間單位合作,一起為台灣這塊土地耕耘大愛,建造永續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