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企 政院傾向不立法
聯合報╱記者黃詩凱、林安妮(2014年6月2日)
行政院本月底將推出三年期「社會企業行動計畫」,鼓勵青年放膽投入社會企業,以資本主義手段解決社會問題。據了解,政院傾向不立法,利用既有政策工具鼓勵社會企業發展,盼催生更多具有善念與台灣特色的「企業型社企」或「非營利組織(NPO)型社企」。
負責督導社企行動方案的行政院政務委員馮燕說,下周她會參加論壇,與民間人士交換意見,並與相關部會溝通,「檢討不必要的法規」,鼓勵社會企業發展。
馮燕指出,也有民間人士提議應設立「公益法人法」,不過各方的意見並不一致,關鍵仍在認定問題。
一般企業存在是為追求最大獲利,社會企業則強調以商業手法解決社會問題,利潤不必最大,但要足以讓社企可永續經營、活得下去。在馬總統五二○演說宣示要鼓勵青年投入社企後,政院積極催生社企行動計畫,盼定調今年是「社企元年」。
馮燕表示,未來三年期的計畫,將由勞動部與經濟部分頭催生NPO型社企與企業型社企,政府將提供一整套的育成輔導與創業資源,鼓勵青年投入。國外社企存在目的,多是協助貧窮線以下的窮人翻身,台灣社企除了扶貧外,還將鼓勵投入銀髮事業、縮小城鄉差距等。
全文轉載自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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